江苏政法委书记投案,是一个意味深长的征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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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山环水绕,命运诡谲,人和人不知道会在什么时候分别,又会在什么地方重逢。

  2003年的锦州,两个名字很像兄弟的人成了同事。王立军从大城市铁岭调到锦州,担任公安局长,年轻五岁的王立科则成了他的搭档和下属。那个时候,两个人都可谓意气风发。王立军的身上有打黑英雄的光环,王立科也不是等闲之辈,他是刚刚召开的党的十六大的代表,政治前途难以限量。

  那年9月,锦州发生了一起大案,一家国企花重金从国外购买的特种钢材失窃了。公安局副局长王立科带队进驻现场,兵分两路寻找线索,在一个多月后终于取得了初步进展。公安局长王立军在听取汇报之后,“凝眸沉思”,很快敲定了以物找人的破案思路。不知道是王立军指导有方,还是王立科本就成竹在胸,反正这个案子很快就破了。这个事情说明,王立科并不像坊间传说的只会管理、不会破案。他的性格可能不像王立军那样霸气侧漏,但显然另有一门功夫。

  几年之后,王立科挥一挥衣袖、去了葫芦岛。又过了两年,王立军得“贵人”提携,远赴重庆担任要职。王立科始终在辽宁一地隐忍深耕,王立军则在他乡高歌猛进。在另一个换届之年到来的时候,命运忽然展现出它那高深莫测的编剧才华,为两个人谱写了截然不同的故事。王立军的结局大家耳熟能详,这里不再赘述。王立科在参加完党的十八大之后,从辽宁远调江苏、担任省公安厅厅长,后来不断升迁,直至省委常委、政法委书记。用了三十年的时间,王立科从一名房管员成长为省部级领导干部,其间虽然有因缘际会,但肯定也少不了个人的禀赋和努力。但这个看似辉煌的叙事,却在一夜之间忽然崩塌。在一个秋意渐深的日子里,没有任何预兆,王立科选择了主动投案。

  王立科为什么投案?我也不知道。但是,从十九大以来省部级官员投案的情况看,多数都是因为“特定关系人”出了问题。前不久爆出一个有意思的新闻,说是铜陵市某政协副主席砍伤了一个女性“特定关系人”,当时就有很多人问我,这个所谓的“特定关系人”到底是什么意思。其实,特定关系人在纪律和法律中都有所界定,要么是近亲属、要么是情人,又或者是存在特殊利益关系的人。云南省委原书记秦光荣主动投案,与他的儿子秦岭案发就有直接的关系。证监会原主席刘士余投案,据报道也和一名女性特定关系人的暴露有关。河南省人大原副主任王铁投案,则与他的弟弟王磊有关。青海省原副省长文国栋的投案情形有点特别,那是因为青海隐形首富在聚乎更非法采矿的问题触动了高压线。

  特定关系人的暴露,有时是因为搂草打兔子,但更多的情形是顺藤摸瓜、或者以瓜找瓜。在高压态势下,那根看似透明的绳子上,总会有一只蚂蚱先跳起来,更多的蚂蚱于是再难隐藏行迹。所谓命运,在这里体现为某种必然性。为什么十九大之后主动投案的高官多了起来?那是因为,在一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的态势之下,并没有其他明智的选择。从以往的案例看,一些老虎在落马之前也曾有过自救的幻想,有的人在深夜往自家的马桶里倒年份茅台,有的人把证据扔进黄河里,还有人冒雨求神拜佛,但这些无谓的挣扎,只不过徒增笑料而已。有的坎你就是过不去,想要越过这道坎,唯一的光明大道就是主动投案。

  作为在政法领域浸淫多年的领导干部,王立科的软肋在此时暴露出来,也是一种必然。扫黑除恶的凌厉风暴还在吹刮,政法队伍教育整顿的大潮又在推进,两者相互交织,会将更多的陈年渣滓掀将起来。我们平时在新闻中所看到的那些“套路”,在现实中却是刀刀见血的演绎。我们曾经说过,“回头看,有深意”,深意在哪里?就在无边落木萧萧下的景象里。政法领域的“延安整风”又会怎样呢?王立科的投案可能是一个意味深长的征兆。

  十九大之后主动投案的高官,有两人以断崖降级的方式着陆,艾文礼虽被判刑、但也得到了从轻的待遇。王立科会在某个地方和他的老朋友“重逢”吗?不妨等等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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