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连续9次减刑出狱后再打人致死 官方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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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对郭某思减刑案调查情况的通报

  2020年3月14日,郭某思(男,37岁,北京市人)故意伤害致人死亡案发生后,北京市委决定成立由市委政法委牵头,市监委、市检察院参加的联合调查组,对郭某思前科犯罪、多次减刑等问题依法依纪开展全面调查。

  联合调查组发现相关单位和人员存在执法不规范、违反工作纪律和失职渎职等问题,现市监委已对监狱干警刘某某、隋某某等人立案调查并采取留置措施。经查,在郭某思服刑期间,刘某某、隋某某等人受郭某思亲属及有关社会人员请托,利用职务便利,违规为郭某思获得减刑创造条件、提供帮助,涉嫌徇私舞弊减刑、受贿等犯罪。

  联合调查组将继续深入彻查,切实维护司法公正。相关情况将及时向社会公布。

  郭某思减刑案联合调查组

  2020年5月9日

  早先报道:连续九次减刑出狱后再致人死亡,郭某思案舆情观察

  

男子连续9次减刑出狱后再打人致死 官方通报-第1张图片-大千世界


  舆情观察员马付才

  舆情事件

  段某某怎么也不会想到,自己去超市买东西,竟然会遇到身背命案的凶手。

  2020年3月14日,在一家超市里,郭某思在排队结账时摘下口罩。顾客段某某(男,殁年72岁)提醒其应当遵守防疫规定佩戴口罩,引起郭某思的不满,引发口角。后郭某思将老人推倒,并殴打老人,致使老人昏迷不醒。超市一名经理阻止郭某思离开现场时,也被其打倒,随后郭某思又打倒并咬伤了阻止他的另一名超市员工,郭某思被当场抓获。被害人段某某因颅脑损伤,经救治无效于3月20日死亡。

  据了解,郭某思就是2004年轰动一时的“北工大女生被杀案”凶手。

  当年22岁的郭某思因和女友段某发生争执,盛怒之下在酒店内用一个枕头将女友闷死。而后,郭某思自杀未遂,选择投案自首。二人争执的原因,是因为段某表示自己喜欢上了别人,不能和郭某思结婚。

  2004年11月18日,法院公开对此案进行审理。庭上,被告律师认为,郭某思作案后主动投案自首,并赔偿了段某父母40万元,认罪态度良好,恳请法院从轻处罚。

  3个月后,法院以故意杀人罪判处郭某思无期徒刑,并剥夺其政治权利终身。郭某思表示服从判决,不再上诉。

  然而郭某思却服刑不满15年便重获自由。据了解,在2007年至2018年期间,郭某思曾先后获得了9次减刑。

  以下是郭某思的9次减刑记录:

  第1次:2007年6月25日,北京高院裁定将郭某思的无期徒刑减为有期徒刑19年;第2至第4次:2008年9月20日、2009年11月20日、2011年1月20日,分别减刑10个月;第5、6次:2012年3月20日、2013年4月26日,分别减刑11个月;第7次:2014年7月17日,减刑10个月;第8次:2015年10月29日,减刑1年;第9次:2018年10月22日,减刑6个月。

  2019年7月24日,经历9次减刑的郭某思刑满释放。然而,就在他出狱8个月后,再次行凶被公安机关抓获。

  此次悲剧为何会发生?郭某思连续9次减刑是否合规?引发社会广泛关注。

  案件发生后,北京市委高度重视,并决定,由市委政法委牵头,市监委、市检察院参加,成立联合调查组依法依纪开展全面调查,并对郭某思此次故意伤害案进行督办,相关事实查清后将及时向社会公布。目前,郭某思因涉嫌故意伤害罪已被北京市人民检察院第二分院批准逮捕,案件正在进一步侦查中。

  舆情观察

  1、郭某思案被贴上“孙小果案”标签

  郭某思打人致死事件发生后,引发舆论关注,并攀升到百度、今日头条、微博等热点排行榜单,如微博带来的“郭某思所涉旧案家属发声”“男子打死劝其戴口罩老人”“减刑9次再杀人”等相关话题,综合阅读量超过一千万次,而该话题的贡献者除部分新闻媒体的官方微博外,多为认证为司法机构的官方微博,如陇南成县法院、秦安司法、盘龙区检察院等等。

  舆论对郭某思案关注的焦点,主要是他曾在2004年杀害女友,制造了轰动一时的“北工大女生被杀案”被旧闻新读:故意杀人的郭某思,2005年被判处无期徒刑,后因9次减刑,于去年7月24日获释,公众的关注主要对其9次减刑的质疑。

  在法院审判信息网上的刑事裁定书中显示,郭某思曾经被九次减刑,他所服刑的监狱认为,郭某思在服刑改造期间,认罪服法,积极改造,多次获得奖励,因此提出减刑建议。

  因此经历,“郭某思案”被贴上了“孙小果案”标签。

  2019年3月中旬,昆明市政法机关在办理一起故意伤害案中,发现犯罪嫌疑人孙小果系1998年一审被判处死刑的罪犯,由此将已经消失了21年的孙小果再度拉回公众视野,并引发舆论长时间的关注和讨论。2020年2月20日,孙小果被执行死刑,相关涉案官员也受到法律的惩处。

  2、舆情关注“高墙内”的减刑制度

  郭某思案发后,舆论的焦点是,郭某思从2005年入狱,到2019年出狱,14年间连续9次减刑这个中原由。郭某思案在吸引无数网民的目光,挑动公众的敏感神经之余,也让“高墙内”的减刑制度引发舆论广泛关注。

  郭某思2007年第一次从无期徒刑减至19年有期徒刑开始,其后平均1年2个月左右就获得减刑一次,7年多的时间里,他累计获得了7次减刑,总计减刑6年5个月。数据一旦累计还是很让人震惊的:他怎么能减得这么快,这么多?因为,纵观郭某思的减刑之路,似乎他经历的是一种高频次、宽幅度的减刑之路。

  “高墙内的世界”几乎是与世隔绝的,有着独特的治理生态系统,并自成体系。对于服刑人员如何减刑,最高法先后于1991年10月、1997年10月、2012年7月出台并实施了《办理减刑、假释案件具体应用法律的规定》,相当于减刑的实体法,制定了减刑的标准,内容基本上是将刑法中如何减刑标准进行细化,但总体而言是随着各阶段《刑法修正案》出台而进行修正,此前的减刑标准一向较为宽松,比如1991年和1997年都规定,“无期徒刑减为有期徒刑可以减为18--20年”,但2012年就规定“无期减为有期一般只能减为20--22年”。

  这是因为,大约在2010年前后,“有权人、有钱人”判刑之后,减刑较快、假释及暂予监外执行比例过高、实际服刑时间偏短,甚至徇私舞弊减刑的情况逐渐开始曝光,从而引发社会公众的强烈反应,给司法公正和公信造成了损害。其中标志性事件是---原健力宝董事长张海2011年1月违法减刑出狱案,出狱后即潜逃国外引发轩然大波,为此引起了中央重视。

  之后,减刑的制度连续出台多项措施和规定。到2014年1月,中央政法委5号文件提出三类罪犯从严减刑及必须开庭审理的类别(处级以上、死缓无期的);2014年4月,最高人民法院出台《关于减刑、假释案件审理程序的规定》,对如何书面审理和开庭审理减刑案件等作出程序规定;2014年8月,最高人民检察院印发了《人民检察院办理减刑、假释案件规定》;2016年11月,最高法发布《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办理减刑、假释案件具体应用法律的规定》等等司法解释和规定。因此,“高墙内”的减刑、假释,也是一个标准逐步趋严、篱笆愈来愈紧的过程。

  郭某思因故意杀人罪入狱,服刑期间多次被减刑出狱,疫情期间又再次伤人致死,其多次被减刑究竟是否有漏洞?针对郭某思的犯罪前科及服刑期间多次被减刑情况,随着相关部门的调查全面展开,相信很快会水落石出。

  3、网络舆论环境下司法公信力不断提升

  司法公信力是促进社会主义法治建设的重要前提,是推动“依法治国”理念稳步实现的根本保证。在网络新媒体高度发达的当下,网络舆论监督对司法公信力提升积极、消极影响并存。因此,面对汹涌的司法舆情,司法机关不应再固守传统的司法回应模式,而应以开发包容的态度,积极有为的行为,从司法舆情应对原则的科学性、应对体系的科学性、应对措施的多样性上着力,并通过完善司法信息公开制度、变被动公开为主动价值引导以及多方合作规制网络舆论平台等,从而提升司法公信力。

  在郭某思案中,3月28日,北京市人民检察院第二分院依法对犯罪嫌疑人郭某思以涉嫌故意伤害罪批准逮捕;3月31日,北京市委政法委副书记崔杨就此案相关工作展开说明,同时针对郭某思曾因犯故意杀人罪在服刑期间多次被减刑情况,经北京市委决定,由市委政法委牵头,市监委、市检察院参加,成立联合调查组依法依纪开展全面调查,并对郭某思此次故意伤害案进行督办,相关情况将及时公布。在舆情出现后,司法部门对该事件的处置迅速,高效,这对平息舆情做到了很好的引导作用。

  近年来,面对网络新闻传播速度加快,群众对热点问题的关注增加,各级党委政府对热点、焦点问题基本上都能做到应势而为,及时回应舆论热点,回应群众关切,及时解决问题。例如,孙小果案、劳荣枝案、云南丽江反杀案等等,以及武汉防控疫情期间的多个热点,政法部门都能做到时刻面对舆论焦点,及时释疑解惑,查找问题,做到社会舆论与政府的良性互动,这不但对遏制谣言,消除舆情大有作用,更能充分增强政府的公信力 ,也显示了社会的明显进步。

  舆情点评

  出狱7个月后再次故意伤害致人死亡的郭某思,之前就因犯故意杀人罪,被判处无期徒刑,然后,14年牢狱生涯后,他被“复活”,其“复活”被连续9次减刑的事实,被照射在舆论的聚光灯下。

  尽管有媒体援引当年郭某思故意杀人案辩护律师的说法,说“郭某思是普通的家庭背景,并非高官之类”,并且,仅从时间来看,郭某思出狱似乎符合相关规定,但还是有人对他的身份有疑虑,公众对郭某思的焦虑也未完全消除。

  云南孙小果案,山东张志超案,到近期刚刚无罪释放的河南吴春红投毒案等等,这些年经由舆论监督得以暴露的司法漏洞,仍需要认真审视;经由个案而促成的制度进步,也需要认真落实,而不是让其形同虚设。可喜的是,按照中央部署建立更加公正高效权威的社会主义司法制度最终目的,中国司法制度透明度和公开性也越来越高。司法向社会的公开度不仅决定了公众对司法的参与和监督,更重要的是有效倒逼办案机关提升办案质效。

  另外,在当前数字时代,民意表达也越来越直接、畅通和高效,这也打通了一条人民群众参与司法的有效途径和渠道,同时也有利于保证司法的公开性和透明度。

  在此背景下,纵观近年来震动社会各界的热点事件,在调查和处理过程中,都能做到司法过程公开透明,并大幅提升了司法公信力与人民满意度。因此,郭某思案被舆论聚焦的9次减刑问题,公众的猜测和质疑,最终还要靠法律和事实说话,但质疑的声音却对提升司法的透明度和公信力大有裨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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