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个涉案400亿元的“鬼故事”

大千世界 80 0

  见鬼了,400亿元竟然遭遇“乾坤大挪移”。

  这个“鬼故事”的主角叫王光友。

  王光友是四川圣达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圣达集团”)及多个子公司的实际控制人,2018年7月,四川圣达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圣达能源”)股东在内部核查时发现一个惊人秘密:王光友挪用、侵吞资金高达400亿元。

  400亿元,那是一座金山银山!仅凭王光友一人之力挪不动。顺藤摸瓜,一个庞大的利益集团渐渐浮出水面。

  1)引“鬼”入室

  讲述这个“鬼故事”之前,我们先厘清“圣大能源”和“圣达集团”的关系。

  “圣达能源”是“圣达集团”所有投资的源头企业。

  但是,“圣达集团”只是一个“鬼影”。

  1999年开始,“圣达能源”股东借国家产业结构调整的有利时机,将数十年的经营积累投向攀枝花焦化领域,成为西南地区最大的民营煤化工企业,连续多次被评为四川省纳税大户称号。

  想不到,企业壮大后,被“鬼”觊觎。

  这个“鬼”,就是王光友。2000年前后,王光友借助与圣达能源股东的亲友关系,进入圣达系相关公司工作,并巧妙伪装骗取信任,最终跻身圣达能源等圣达系公司的高管。他坐上了金交椅,就开始对圣达在焦化、能源等行业每年高达数亿元的赢利垂涎欲滴。

  2002年起,圣达能源股东委任王光友全权负责策划圣达能源及子公司上市工作,王光友摇身一变成了圣达系多个子公司的实际控制人。

  王光友大权在握,诡异的“鬼故事”正式上演。

  2003年7月,经王光友策划,由四川圣达陶瓷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圣达陶瓷”)、四川圣达化工有限公司、四川圣达水电开发有限公司、陈国、陈学容、赵淑群、张军及王光友共同出资,成立了四川圣达实业集团有限公司(即“圣达集团”),注册资本为2000万元。

  但是,陈国、赵淑群、张军、王光友的出资款均来自同一个银行账户,但户主名称标记为四个人。一个银行账户居然存在四个户主,这是公然的弄虚作假。公司“发起人”从未听过此事,更未进行过相应的公司出资。系王光友一手操控,不仅冒用陈国、陈学容等人作为公司发起人,还虚构多个发起人的出资事实及验资报告,工商部门不仅无底线的配合了王光友虚假注册圣达实业集团,并且非法将圣达能源的真实主体调包的违法犯罪过程。

  此后,王光友利用担任公司法人、董事长的有利身份,私下与个别官员以及重要单位人员相互勾结,结成了庞大的利益集团。

  “圣达集团”设立不足一个月,王光友将圣达陶瓷、四川圣达化工有限公司、四川圣达水电持有的圣达实业集团股权全部转到陈永洪名下。2003年8月,圣达实业集团名称变更为四川圣达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圣达集团”),并于2003年9月9日增加注册资本13000万元。增资过程中,王光友又在未经本人授权或现场办理的情况下,操纵当事人账户,使用陈国账户代张军支付投资款70万元、代赵淑群支付投资款230万元,使用陈永洪账户代赵淑群支付投资款870万元、代陈学容支付投资款400万元、代王光友支付投资款550万元。之后,逐步将由陈永洪、陈国主要控制的圣达能源的资金和重要资产转移至由王光友主要控制的圣达集团。

  见“鬼”的是,圣达集团的成立时间是2003年7月,但其出资设立的子公司四川圣达水电却是2003年5月成立的;子公司四川乐山圣达置业有限公司成立于2003年2月,信息平台显示圣达集团出资时间为2003年2月。

  一个尚未成立的企业,怎么可能提前出资“早产”两个子公司?

  见鬼了!

  2)“鬼影”重重

  王光友的“影子公司”出笼,不是他的独角戏。

  这是一台国家市场监管部门、金融机构、部分官员互相“串场”配合的“大戏”,一时间,生旦净抹丑粉墨登场。

  此后,在长达十几年的时间里,市场监督管部门和王光友等人互相“配合”,采用虚假登记、虚构公司注册号、虚构公司主体、公示企业虚假信息及虚假变更信息、虚假年度报告等非法手段,虚构圣达集团......有意混同攀枝花圣达焦化与圣达能源......虚构上海隆源双登替代圣达能源,虚构渤海金控(原新疆汇通集团、渤海租赁)的部分发起人股东,虚构中水集团与圣达集团虚假投资合作等,将圣达系所属的水电、房地产等超过400亿元的优质资产私自转移、隐匿及侵吞。

  全部虚构,“胃口”还大得惊人!

  这仅凭王光友一人之力,绝对做不到。

  这充分说明,在王光友等人的策划下,工商部门故意隐瞒圣达能源的真实备案情况,在公示系统中也未依法公示。

  正是王光友连续释放烟雾弹、障眼法,让人眼花缭乱、难辩真伪,成功操控了圣达系公司、达到了非法侵占公司利益的不法行为。

  下面两个例子,极为典型:

  当年,圣达集团收购隆源双登上市,本身就是一个骗局,通过体外循环转移到隆源双登后,又通过以柳志伟为核心的“淳大系”控股的汇通集团流出,流到香港东英金融集团。

  2003年前后,王光友结识了原中国水利水电工程总公司高管范集湘,双方一拍即合,相互勾结,开始阴谋侵占圣达集团资产。范集湘利用中国水利水电工程总公司变革之机,虚构出一个中水集团。

  王光友和范集湘打着央企的招牌,同圣达集团虚假投资合作,使虚构的中国水电集团成为圣达水电虚假的股东。在此过程中,将中水集团及其子公司法定代表人、名称、住所、高管、财产、注册号与圣达水电形成人格上的混同,在银行开立隐密黑户,挪用圣达的资金和沙湾电站项目贷款充当中水集团的自有资金。表面上看,是中水集团的子公司在投资,实质上还是用圣达水电的账户投资。

  这一切,如果没有工商和银行打“配合”,王光友即使是神仙也办不到。

  所以,正是这些人和王光友、范集湘结成了利益同盟,王光友采用虚假登记、虚构公司注册号、虚构公司主体、公示企业虚假基本信息及虚假变更信息、虚假年度报告等才顺利“过关”,蒙蔽、误导企业产生错觉,给圣达系企业及股东造成了巨额的经济损失。

  另外,圣达能源在2017年就未提交年报,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却迟迟未将圣达能源列入异常经营名录。

  一系列反常现象表明,监管部门里也有“鬼”。

  3)举报“见鬼”

  “圣达能源”决定“举报”。

  但是,举报过程,步步“见鬼”。

  2018年10月26日,圣达集团和圣达能源联合向四川省工商局邮寄《关于企业注册号、住所混淆情况的报告》,详细说明了圣达集团存在3个工商注册号和1个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存在多家注册地址相同的情况;圣达能源存在工商注册号前六位行政区划代码发生变化,人民银行出具的企业信用报告中出现法定代表人和股东与工商登记信息完全不相符的情况。

  结果是:省工商局拒收。

  11月16日,圣达集团和圣达能源再次联合向四川省工商局邮寄《关于企业注册号、住所混淆情况的报告》,未给予答复。

  2019年1月10日,圣达集团向乐山市工商局和乐山市沙湾区工商局邮寄《关于持股企业注册号、住所混淆情况的报告》。乐山市工商局于1月24日回寄答复,承认圣达集团注册号不一致的问题属实,并已按规定程序报四川省市场监督管理局进行修改。他们试图撇清责任,将注册号、住所混同事件归结于公示错误,交由上一级工商机关修改补漏。

  此后,一直到2019年4月8日,圣达集团连续多此向省市市场监管部门反映,但均遭遇踢皮球,甚至威胁。

  4月18日, 4月30日,圣达集团两次向四川省监察委员会邮寄举报书,举报四川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利用职务便利,配合不法分子将圣达集团主体转变成其他企业,未给予答复。

  5月17日,圣达集团第三次向四川省监察委员会邮寄《关于省市监管局滥用职权伪造企业主体》的举报材料,希望通过省监察委对省市监管局参与的违法犯罪行为展开调查,依然是石沉大海。

  5月27日,国家企业公示系统标注的圣达集团法人吴东伟,以个人名义向省市监管局现场递交《关于企业主体虚构申请调查并撤销的请示》,市监管局以“圣达集团邮寄过相关资料,情况已经了解,正在核查”为由拒绝接受。

  6月25日,吴东伟向四川省人民检察院举报,希望通过检察机关发挥监督职能并介入调查。

  7月1日,吴东伟通过四川省监察委员会“网上举报”系统,写出了《关于恳请省监察委对省工商局滥用职权虚构企业主体的违纪行为予以调查、处理的申请》。省监察委网上答复:建议您依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程序向有关机关提交。

  7月2日,吴东伟通过四川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官网局长信箱投递《关于申请查询圣达集团工商档案原件资料的请示》,请求省市监管局准许查询并提供圣达集团的工商档案原件资料,未给予答复。当天,吴东伟通过四川省人民检察院网上举报平台投递《关于四川省工商行政管理局涉嫌滥用管理公司》的举报书,再次恳请省检察院介入调查,依法追究省工商局相关人员的法律责任。

  7月3日,吴东伟到四川省人民检察院信访处咨询2019年6月25日邮寄材料的处理情况,却被告知未收到任何邮件,让重新邮寄。

  7月9日,省市场监督局经检大队队长说,省监察委将举报信转给他们来处理,要求到经检大队接受调查。

  7月19日,省市场监督局一行三人来到圣达集团,以省纪委转给市场监督局举报材料的名义要求进行调查。他们还叫来警察控制现场办事人员,随后又电话叫来市场监督局十几人,态度异常嚣张。

  7月24日,向四川省纪律检查委员会递交《关于省市场监督局恶意报复信访人》的举报材料,针对2019年7月19日四川省市场监督管理局打击报复信访人事件,请省纪委依法追究相关人员的法律责任,接待人员表示按程序办理。

  鬼,似乎一直干扰着举报。

  4)报案风波

  与此同时,圣达集团也选择了报案。

  2018年9月2日和9月7日,圣达集团向成都市高新区公安分局经侦大队邮寄《关于王光友擅自变更股权涉嫌职务侵占》《关于王光友涉嫌挪用资金和私自注销公司》《关于王光友、李道平、佘鑫麒、廖立红、陈颀职务侵占》的报案材料。

  未予受理。

  至2019年8月底,报案人先后以邮政快递和走访的形式,向公安机关提交了40余份、达数百万字的报案材料,涉案人数高达数百人,涉及罪名多达数十起,总报案金额400亿元......

  结果是,警官与嫌疑人演双簧,恐吓报案人报假案,威胁说如果不撤案,要将其送到派出所治安拘留.....

  令人匪夷所思的是,警官在受案期间私下接触嫌疑人,通过嫌疑人和其背后的利益集团影响,了解到圣达集团只是王光友利益集团虚构,并虚假公示的“空中楼阁”,隐藏在背后的运营公司才是企业真正的主体,如果穿透查全案,势必会原形毕露。于是,警官不顾圣达集团企业主体是否真实存在,拒不接受举报王光友虚构主体的材料,假意用利益集团串通伪造的虚假凭证和虚假流水继续办案,找借口和理由想办法拿走虚假凭证,帮助嫌疑人调取大量财务凭证作为证据。

  8月14日,警官欺骗报案人说已经立案,但实际又没有立案,在获取非法证据后,又恐吓、引诱报案人自动撤案,目的是想通过非法证据,帮助工商机关摆脱虚假登记企业主体责任和政府经济赔偿。

  8月16日,报案人通过市级和省级12389(公安机关及民警违法违纪举报投诉平台)进行了电话举报,同时,报案人向四川省公安厅信访处邮寄《关于张艺兴警官弄虚作假、隐瞒案情,包庇、纵容违法犯罪活动》的报告和以及张警官威胁报案人的两段录音,但未给予答复。

  8月21日,报案人向成都市公安局信访处(当日是局长接待日)递交《关于张警官滥用职权、隐瞒案情、包庇嫌犯》的举报书,市局经侦支队女警官口头答复:认为双方缺少沟通,建议请司法审计审查账务,也可以找高新分局信访处反映,如果还有问题可以向纪委反映,向高新区检察院申请立案监督。报案人现在报的是刑事案件,信访部门不能参与案情,对于警官的违规行为只字不提,认为是报案人一面之词,一味的推诿、搪塞。

  8月23日,报案人向成都市高新区检察院递交《关于恳请成都市高新区检察院进行立案监督》的申请书,希望通过检察院对高新分局警官违法、违规行为,以及圣达集团整体案件的受、立案情况进行监督。

  目前,报案人为了能瓦解王光友的利益集团,依然在奔走呼号,誓与不法分子抗争到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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