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原创]《雪夜漫谈》第十二期——达芬奇:一头披着“洋”皮的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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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雪夜漫谈》第十二期——达芬奇:一头披着“洋”皮的狼

   雪夜漫谈,谈之有道;纵观天地,直指人心——《雪夜漫谈》是凤凰网倾力打造的一档谈话类节目。在这个节目里,主持人大雪封山将与特约评论员、嘉宾共同探讨社会重要事件、网络热门话题。

   本期节目探讨达芬奇家具造假事件,特约评论员五岳散人、媒体人周凯莉、著名律师邱宝昌做客。邱律师认为,达芬奇虽然在舆论与消费者的压力下道歉,但很没有诚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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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期特约嘉宾]

  特约评论员五岳散人:他概括自己的写作是常识写作。在性格上,他的文章和人一样,有流氓气。

  邱宝昌律师,1965年4月出生,硕士研究生,现任北京市律师协会消费者权益法律事务专业委员会主任、北京市汇佳律师事务所主任,系中国消费者协会专家志愿者、北京市消费者协会法律顾问。

  周凯莉,浙江省嵊州人氏。2009年7月进入中国青年报冰点周刊工作。2009年最早报道上海钓鱼案,代表作《拼爹游戏中“贫二代”弱中求胜》。2010年加入财新传媒后,相继调查采访“钱云会案”、“徐武案”以及对王功权等人的专访。分别见于作品《钱云会六年维权路》、《“麻烦制造者”徐武》、《商人公民王功权》之中。

  [劲爆言论]

  达芬奇的道歉太迟 且没有诚意

  

  邱宝昌认为,“达芬奇”总经理所说与查实的证据相矛盾,在证据的压力下,舆论的压力下,消费者不信任的情况下,她被迫轻描淡写的道歉,并没有拿出诚意,只是口头道歉。

  达芬奇伪造产地 需要负担刑事责任

  

  邱宝昌认为,使用虚假广告,或者销售假冒伪劣商品,如果最终被认定的话,只要货值达到5万块钱以上,就可以追究其相应的刑事责任。

  达芬奇用“一日游”镀金 与野鸡大学同理

  

  周凯莉认为,“达芬奇”事件跟现在盛行的去国外野鸡大学进修是同一道理,是一种镀金,具体来说就是家具出去镀金留学,回来之后身价百倍,以迷惑消费者。

  商品价格超过半年工资可定为奢侈品

  

  五岳散人认为,其对于奢侈品的定义是,除了车、房这种特别大件的商品之外,任何一件小商品,只要超出消费者半年的收入,对于这个消费者来说就是奢侈品。

  盲目崇拜奢侈品折射价值观误区

  

  五岳散人认为,中国人对于奢侈品的崇拜并非源于浮躁,而是价值观出了问题,现在支撑国人的价值观是一种单向的价值观,只是奔着获取身份、地位、金钱、财富 去努力,至于拿到这些东西后干什么用,很多人便没有再往下想一步。

  富人也是消费者 需要法律保护

  

  邱宝昌认为,即使是富人,在某一个领域消费当中也是弱势,法律保护是不分贫富、不分性别、不分民族、不分地位的,在这个基础上,“达芬奇”侵害消费者的权益,就应该受到法律的追究。另外富人是否为富不仁,钱是否正当合法,那是有关部门的事 。

  如果双倍赔偿 “达芬奇”倾家荡产也赔不起

  

  邱宝昌认为,出来混迟早都是要还的,如果“达芬奇”确实是这么多年,这么长时间违法经营、欺诈伪劣的话,不但企业信誉受重创,若要双倍赔偿,它就算是倾家荡产也赔不起。

  “达芬奇”消费者不能索取精神赔偿

  

  邱宝昌认为,我国法律没有规定精神损害赔偿,只有在人身伤害,或者名誉权、荣誉权受到侵害的时候,才可以有精神损害赔偿。若是财产则没有。

  [往期回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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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签: 达芬奇的作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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