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看小说】红尘杀

大千世界 70 0

【好看小说】红尘杀-第1张图片-大千世界

无梦的一夜,醒来万事如常。

  王常友决定去杀一个人。

  如果王常友有一个足够亲密的人可以分享这件事,那人或许会对他说——你精神有问题吧?

  但他没有。

  作案工具已经选好,那把平时用来削莴笋的菜刀,刀头拐弯,能吃得上劲。姿势也选好了,从侧颈砍下去,刀子入肉,斜着一拉,肯定活不了。

  后续也琢磨好了,刀找个鱼塘扔掉,趁着事情没败露的时候赶紧坐车回老家。等回到老县城,再想个办法把自己搞死。

  倒也算是个计划,就是这最后一步有些模糊,“想个办法把自己搞死”——实在是有些敷衍,很简单吗?怎么搞?

  说来也好笑,杀别人的思路还挺清晰,杀自己反而没什么想法。

  服毒不可靠,王常友以前见过吃敌敌畏被救回来的人,那真是,生不如死。而且退一万步说,现在这世道,敌敌畏也不知道是不是假货,万一吃错了药,人没死成还进了医院,连住院费都结不起。

  跳楼是个选项,可惜老家的县城里一片荒芜,别说高楼,完整的楼也没剩几栋。找个矮地方跳下来万一不小心再残了一条腿,以后连楼都上不去了。

  妈的,还是读书读少了,没文化,连杀自己的办法都如此匮乏。

  怪谁呢?算了,大不了找个石头撞死。

  虽然知道“找个石头撞死”依然很敷衍,但也不愿意深想了,就这样吧。

  菜刀别在腰后的皮带上,穿上衣兜最多的一件外套,揣上身份证、烟、打火机,抓了一把火腿肠和散碎的纸钞,喝下一大碗水,出门。

  王常友现在只剩下一个问题,杀谁呢?

  “老王!出门啦?我今天要晚上才上班哈!”

  说话的是一个四十来岁的男人,叫金老二,在街对面二楼的公共阳台上远远地对王常友喊着。这县城不大,王常友也没什么说得上话的熟人,金老二算一个。王常友抬起眼皮和他打了个哈哈,撩起左边的裤腿给他看了看。

  “哎哟!今天不开张啊?那你过来打牌嘛!缺几块钱烟钱,等你凑起!”金老二叼着根烟,露出一脸痞笑,向王常友招手。

  “呸!”王常友一口浓痰喷射出去。

  王常友不是武侠小说里吐枣核杀人的怪胎,这一口痰只是他与世界相处的方式。痰自然是喷不到金老二的身上,落在了马路中央,日光照射下还有些亮眼,全然不似浑浊的污秽,倒像是谁遗落的硬币,一辆车碾过去,终于汇入烂泥。也不理仍在叫嚣的金老二,王常友径直往前走,摇摇晃晃的样子像只企鹅。走了几步,举起右手,遥远地给金老二送出一根中指。

  “要不然我输你点?拿去理个头!看你一副鬼样子,吓死个人!”金老二还在嘟囔着。

  王常友一边走一边想,金老二这个人,杀不杀?

  也不知想了些什么,最后决定,算了。随后又想,咦?为什么算了?

  是不是因为金老二这个人虽然嘴碎,但其实对自己也还算过得去,不是个坏人?

  可是放眼望去,这街上来来往往的人,谁他妈又真的是个坏人呢?

  这到底是算不算是个理由?王常友不知道,他的脑子时常模糊,没人知道他都琢磨了些什么,包括他自己。

  金老二一根烟还没抽完,怎么也想不到,笑骂之间,自己已经去鬼门关敲过一次门。

  王常友住的地方离高速公路的出口不远,出口的收费站下面是个陡坡,下坡就是个急弯,虽然装了好几处凸面镜,也拦不住意外时常发生。

  这些意外里,一小半都撞了王常友。

  王常友的左腿从大腿根以下全没了,装了个假肢。也正是这假肢,赋予了他和其他碰瓷者不一样的竞争力。

  普通的碰瓷,最难的是伤情鉴定,往往都说自己被撞出了内伤,但内伤这个事情太主观,可大可小,总是扯皮。而如果像王常友一样有假肢加持,情况就不同了,假肢这东西很明确,坏了就是坏了,裤脚一拉,一眼就能看出来。清晰,毫无争议,明码实价。

  当然,王常友有两条假肢,平日生活里用好的那条,“做生意”的时候,直接穿那条坏掉的。

  本地车王常友坚决不碰,只找外地车,因为这毕竟是个长久生意,外地车一般都是过客,撞了就认栽,不至于回来找茬。

  撞完了从地上起来,先热情地表示自己人没事,叫对方别担心。司机往往在此刻就放松了警惕,认定这不是个碰瓷的。然后再假装要走,再次摔倒,直到这时候王常友才亮出其实本就是损坏的假肢。

  司机一看是个残疾人,完蛋,认栽。

  这时候就要学会看车要价,一两百,四五百,七八百,要是再遇上个穿一身好牌子又慌慌张张的菜鸟,能要到一千。

  起初还真伤到过自己,后来稍微注意点姿势,摔得漂亮,起来了裤脚一拉,直接要钱。

  王常友的日子虽不富裕,但好在过得轻松,生意好的时候也能抽上一包十九块的黄鹤楼,喝上一壶精装二锅头。

  这样的好日子,王常友今天不过了。

  杀人去。

  王常友想杀人很久了,具体从哪天开始的并不清楚,总之是很久了。

  他只是一直想不好杀完了人该怎么办,以及到底要杀谁。在这世界上与他发生关系最多的,是那些可怜他的人,金老二或许就算一个。除此之外,他没有朋友,也没有仇人。

  从很多年前他见到自己的整只左腿被横摆在自己面前的那一天开始,王常友在这世上就成了一个彻底的局外人。他一早就知道,也慢慢接受了这个事实——这世界没有他也一样歌舞升平,没有他也一样残忍无情,他王常友已经影响不了这世界的一分一毫。如今就连杀人,似乎也找不到一个合适的缝隙下刀,杀不进这被一道透明的结界遮罩起来的凡尘俗世。

  那就随便杀吧,总之是要杀一个。

  按城里人的话说,王常友属于“移动办公”,没事的时候就到处转悠。杀人地点他已经盘算了很久——一处偏僻的桥洞,桥洞不大,有个二三十米的长度。没有灯,没有监控,便于逃跑。

  下午的阳光斜斜地把桥洞两端划出了两道黑白分明的界限,好像一步就要从日光下踏入深渊。当然,第一个踏入这深渊的人,是王常友。漆黑的桥洞宛如地狱,王常友猥琐地蹲在暗处,丝毫没有杀手的气质,活脱脱像个乞丐,要讨一条命。

  就杀下一个进来的人吧,王常友心想。

  然后呢?等。

  等,是王常友擅长的事情。

  他享受这样的过程,抽上一根烟,静待猎物出现。一次简单的相逢,对方的生活就此发生改变,虽然这改变大多时候也就是几百块钱的事情,但这种主宰别人的感觉,这种自己去选择的感觉,这种自己有选择的感觉,让他上瘾。

  一根烟抽完,撩起裤腿,把假肢和鞋子缝隙里的烟灰吹干净,就好像平时一样。可能王常友自己都忘了,他今天不是来碰瓷的,是来杀人的,杀完了人还打算把自己也杀死。

  可惜,直到天光散尽,把桥洞以外的世界也划入了黑暗,烟也抽完了,火腿肠也吃完了,王常友还是没等来他要杀的人。

  或许是他选的这个地方太偏了,几个小时里只有一辆汽车从这里疾驰而过,车速太快了,像王常友这样的专业人士也来不及反应,甚至都没看清楚是哪个品牌。其实就算反应过来了也无济于事,人在车里,在钢筋铁皮之中,凭王常友一把削莴笋的菜刀,凭王常友一双残了一半的腿,刺不穿,追不到,杀不成。

  热闹的地方人多,但王常友不敢去,因为跑不掉。那些地方都是红尘,他觉得自己杀不了红尘,红尘会杀了他。

  不行,王常友心想,如果再遇上一辆车,还需要把人从车里搞出来,才好杀。

  再一想,这事情简单啊,本行!

  没了烟,等待也焦躁起来,又过去一个多小时才远远地看见一辆车过来,王常友终于打起了精神,右手摸着腰间的刀柄,像在盘玩着一块木头。

  车虽尚远,但这车灯一看就知道是乡下最常见的小面包车,锈掉的铁皮哐啷哐啷地响着,昭示着车主多半不是一个有钱人。好在王常友也不是为了碰瓷,有钱没钱也不在意了。或许没钱还更好一点,没钱就没那么重要,大概能晚些被发现,给自己争取些时间回老家去。回去了以后先去上坟,上完了坟就把自己搞死。

  怎么搞死自己呢?又开始想了,不行!打住。

  想点别的吧,这车是手动挡,看来杀完人是开不走了。

  入夜以后,人在暗处,车却在明处。

  这样的情况下,碰瓷是个技术活,因为司机的视野并不好,车速也快,一不留神就容易真的把自己撞死。王常友是有打算去死,但毕竟壮志未酬,至少也是弱志未酬,身还得留着。

  菜刀挪到了腰前,刀面横向前方来反射灯光,算是警示,同时需要在车子离自己尚有一段距离的时候提前发出尖锐的哀嚎,给足司机刹车的空间。虽然这样很假,但实践证明,没人在这样生死一线的情况下能分辨出时间上细小的差异。

  其实还有一个疑问,万一这车里不止一个人怎么办?但王常友杀心旺盛,如强奸犯在某个时刻勃发的性欲,也管不了那么多了。

  沉默的夜晚,这世上一定有谁并不知道自己的死期将至,但这人到底是谁呢?

  车进桥洞,王常友从面包车的右前方斜杀出来,一边哀嚎着一边随时准备隐蔽地躲闪。但那车就好像看不到他一般,迟疑了几个瞬间才做出反应,刹车踩晚了,急转方向,一头扎向了桥洞一侧的墙壁。王常友被扎实地撞飞了几米远,身体的疼痛让肾上腺素喷涌而出,全身的血液都涌上头来,满脸深红。

  正欲起身拔刀,刚要挪动身体,忽然胯下一空,肾上腺素骤然退潮。

  王常友知道,自己唯一一条完好的假肢,断了。

  王常友趴在地上,面朝泥泞,空气忽然间安静起来。这种安静王常友太熟悉了,有多少次这样的安静之后,车主心中的战场便分出了胜负,他猜这车大概在几秒钟之后就要跑路,而自己连站也站不起来,还杀什么人?

  滴答,滴答。

  “喂!大哥!”

  一个女人的声音传来,是那种惊慌的,足以让王常友讹掉全部现金的女人的声音。

  那个声音并不年轻,有些沉闷,缓缓地走动了几步,从脚步声听起来,只有她一个人。

  “大哥!发个声音撒!”王常友感到一根竹竿一样的东西在戳自己的屁股。

  他继续沉默着,此刻唯一的办法就是装死,等猎物自己靠近,才有机会下杀手。王常友想好了,如果这个女人就这么走掉,他王常友凭着一条单腿杀不了任何人,除了自己。那就算了吧,反正自己也从来都是个身残志不坚的人,也不去杀别人了,就地把自己杀死,就这么结束吧。说来也怪,这一刻的思路倒是很清晰,若是要杀自己,从侧颈砍下去,刀子入肉,斜着一拉,肯定活不了。

  一头无腿的猎豹静卧在地,等最后的机会。一切声音都消失了,只剩撞上墙的那辆车还发出着喘息声,以及那根竹竿一样的东西依然在时不时戳着王常友的身体。

  也不知过了多久,王常友身边的空气热了起来,一双手搭上了他的左臂,这一瞬间几乎让王常友全身过电,那手的力量轻柔而坚定,像一个……像一个女人。

  王常友的身体被翻了过来,他用尽力气做着最缓慢的呼吸,紧守着双眼,不留一丝余光。

  王常友知道,这个女人大概正在端详着他,大概也发现了自己的假肢,她会怎么看待这样一个好像将死未死的自己?如果她近身过来,又该用怎样的力道和姿势,把刀插进她的侧颈?

  王常友的大脑飞速运转,一阵暖意缓缓靠近,她来了。

  那女人把耳朵靠在了王常友的胸膛之上,剧烈跳动的心脏迟早无法遮掩,王常友闭着双眼也明白,她的脖颈就在眼前,要杀,便是现在。

  可他动不了,本该涌向右手的血液,涌向了别的地方。

  在时间的缝隙里,王常友闻到了一股气息,一股熟悉又已经陌生的气息。那气息混杂着汗液、谨慎与恐惧,重要的是,这气息来自一个女人。汗液、谨慎、恐惧,都沾染着女人的味道。一缕头发轻扫过他的鼻尖,是久违的撩拨。

  王常友已经十年没碰过女人,这一刻,是他十年来第一次离一个女人这么近。这个瞬间应该是杀掉她的瞬间,但他舍不得,他要把这个瞬间用来享受。他的身体告诉他,哪怕只是一瞬,再多一瞬,也好。

  闭着眼,王常友意识到,自己的下身,硬了。

  他上一次因为一个女人硬起来的时候,他面前那个本该收了钱为他服务的村妇,脸上露出了忍也忍不住的,复杂的笑容。那笑容足够复杂,复杂到难以辨认真假,含义又足够简单,简单到只一个笑容便让他软了下去。

  那一刻的羞愧与愤怒烙印在王常友的心里,从此再也没找过女人。

  这些暴戾的情绪深埋多年,今天王常友胯下的开关又被打开,它们重见天日。王常友睁开双眼,全身残存的肌肉猛然发力,左手一撑,右手拔出菜刀,腾闪出空间就要挥下。那女人惊呼一声,弹起身来转过了头。王常友高举右手,紧握菜刀,幻想过一遍又一遍的场景就在眼前,他几乎已经看见了一个等待被刀锋撕裂的脖颈,那一刀几乎已经要触碰到温软的肉体,距离脆弱的大动脉不过几寸的距离,再进去一点,一拉,血流喷薄,就完成了夙愿。

  一声尖叫。

  王常友发出了一声刺破夜空的,充满恐惧的尖叫,回荡在桥洞中。他全身的力量从手臂回流到腰腹,瞬间把自己的身体向后弹出了一米远。刀也掉在了地上,冷汗如雨,看着这个女人的脸,王常友惊惶无措。

  魔鬼,这是一张魔鬼的脸。

  那女人的脸上布满了凹凸的沟壑,皮肉模糊,右眼被一团肉泥填塞,鼻子与嘴巴的边界也模糊不清,只有左眼还转动着——仿佛这一整张脸全部都死了,唯有这一只眼球是活着的。

  这只眼球正惊恐地在看着王常友,王常友也一样,骤然受惊之下,浑身血液都失去了方向,瑟瑟发抖。

  漆黑的桥洞里,车灯残存的光从墙壁微弱地映射出来。两个人,三只眼,三条腿,每一只眼睛里都写满了恐惧,每一条腿都僵硬麻木,无处逃避。

  在危险的境地里,人会抓住心里最熟悉的东西。王常友呆愣在地上,试着说些什么,又几乎丧失了语言的能力。

  “赔……赔钱!”王常友几乎是基于本能地,颤抖地开了口。

  下一秒,他高高地拉起了自己的裤管,露出了摔坏的假肢。这是一套完整的动作,但王常友忽然意识到,在这样的一张脸面前,自己的假肢显然已经丧失了本应具备的功效。

  “赔钱?赔个卵!”

  那女人的声音和姿态全然不似刚才搭在王常友肩膀上的那一双温柔的手,忽然野蛮了起来。她撑着一把破旧的长柄雨伞,举起雨伞指着远处撞在墙上的面包车,车的后备厢也弹开了,散落了一地彩色的条形盒子。

  王常友仔细一看,全是整条的烟,有些被碾烂了,有些泡在路边的污水里。雨伞的伞头被那女人转了过来,指向王常友。

  “你,咋说?我赔你?赔你个卵!你赔我!”

  那女人的脸本就狰狞,盛怒之下更显恐怖。王常友碰瓷多年,叫别人赔钱轻车熟路,这一刻角色调转了过来,忽然语窒,恼羞成怒。

  “看到没有!老子的腿!赔个脚!”

  王常友不甘示弱,心想老子一条腿总比你一辆破车几条烟要强一些,终于也在窘境中爆发出了怂人的怒火。他拆下断掉的假肢举了起来,一只破旧的鞋还穿在那假肢的末端,和那女人的雨伞针锋相对。

  “你瘸个腿了不起?你还想砍我?你砍撒!砍撒!”

  那女人虽然面目异于常人,但显然是个骂街吵架的高手,把落在地上的菜刀踢到了一边,举着雨伞不断地猛戳着王常友的胸口,王常友本就瘦弱,肋骨阵阵刺痛。他想反击却又无法起身,挥舞着自己的假肢胡乱地躲闪着。那女人的个子本来不高,只因为王常友躺倒在地上毫无招架之力,让这个女人显得勇壮无比,像个主宰者。

  王常友在一片昏暗的泥地上狼狈地退避着,手里唯一的武器还是自己那只毫无杀伤力的左腿,还是假的,这一份窝囊好似他半生的写照,让他本就模糊的思绪被挤压到了最细小而黑暗的空间里。他放下假肢翻滚到一旁,捡起地上的菜刀,没有一丝的思考与犹豫,便要往自己的喉头插去。

  “算球!”

  王常友的心里呐喊着。

  “咔”,一把伞插在了王常友的肩颈之间,菜刀砍在了伞上。那雨伞往上一挑,王常友的菜刀脱手飞出。杀人杀了半天杀成了这副狗样子,最后连自己都杀不了,王常友终于失了魂一般地躺倒在地,放弃了一切的挣扎。

  那女人显然也很意外,她的嘴巴和鼻子已经几乎黏连在一起,能张开的缝隙并不大,说话的声音也因此有些沉闷,那道缝隙里传来粗重的喘气声,呆呆地看着王常友。

  王常友慢慢爬向了墙边,靠着墙面坐了起来,把左腿空空的裤管卷在腰间,疲倦地看着眼前的女人。这时他才发现,那女人的头发已经歪了,是一顶假发,假发之下头顶的皮肤和她的脸一样泥泞,让人不寒而栗。刚才撩拨王常友鼻尖的那一缕头发,是假的,是一个工厂的机器里生产出来的,可当王常友回想起那个时刻,感觉又如此的真实。如果交给王常友来决定,他愿意一直活在那个瞬间里。

  那女人似乎也耗尽了精力,面对一个一言不合就要抹脖子的男人,好像也不知如何是好。她退后几步,拉开面包车的车门,坐在了车阶上。从地上捡了一包散开的烟,拆出一根来,小心地插进嘴上不大的缝隙里,摸出个火机来点上了。

  一边含着烟,她一边把自己的假发摆正,一丝丝地整理。不一会,她抬起自己唯一的一只眼睛看着王常友,她知道自己这诡异的样子在王常友的眼里就像个怪物,却也只是笑了笑,不在意了。

  当然,王常友看不出来她笑了,她的脸根本就动不了。

  平静了一阵子,王常友回到了自己的轨道,终于想起些什么。

  “喂!婆娘,驾照拿出来看一下!”

  王常友心想,你一个独眼怪,怎么可能有驾照?果然,那女人只是看着他,一言不发。那根烟还含在嘴上的缝隙里缓缓燃烧着,像一炷香。

  那女人走过来捡起王常友的假肢,扔在了他的身旁。又拿出烟盒来,把开口对着王常友,示意他拿一根。王常友取了一根点上,大概因为刚才运动过量,猛烈地咳嗽起来。

  在王常友看来,散烟这种行为,必然是心虚的表现。

  “咳!我跟你好生说,问你有没得驾照?!”王常友自觉占理,咄咄逼人。

  那女人一直沉默,王常友知道这是自己的机会,悄悄摸出手机发送了一条信息。这条信息是发给交警的,但并不是什么报警平台,而是发给了一个交警的私人微信。

  当然,王常友报警并不是因为要寻求公正,恰好相反,大概是想寻求不公。

  因为今天执勤的交警,他认识。

  在王常友的碰瓷生涯里,也偶尔会遇上固执的人。这种人软硬不吃,油盐不进,一定要叫交警,一定要看监控。

  王常友也不怕,因为在交警队里有人,金老二。

  金老二的宿舍就在王常友住的地方的街对面。每天早上金老二都告诉王常友自己什么时候值班,王常友则裤腿一撩,金老二一看假肢的好坏便知道王常友今日是否开张。王常友和金老二的合作很简单,金老二要做的事情就是只给司机看王常友走上马路之后的监控,一切有理有据。至于隐藏在路边草丛里等待的部分,就及时删掉。王常友定期给金老二一些“分红”,大家就这样彼此心照不宣,各自方便。

  当然,金老二虽然认识王常友很多年了,但压根还是看不起他的,背地里叫他“王老瓷”。不过是可怜他残了,顺手当个好人,有点烟抽,有点酒喝。实在觉得苦闷的时候,想想自己还在“助残”,也有点良心可安。

  可对于王常友来说,到了这样一个诡异的夜晚,想起金老二,他感到一丝久违的安全。

  如果起初还有些模糊,现在他是真的确定了,金老二不能杀。

  金老二的摩托车从远处驶来,那女人的左眼警觉起来,看着王常友。王常友赶紧闪开了自己的眼神,因为他感到自己比对方多一只眼,似乎也因此而更容易被看穿。

  “哎哟!搞啥子搞!你们这个属于事故了哈!想好没有?我来定还是你们私了?”

  金老二远远地来了,还是一副吊儿郎当的样子。下车走近身来看见坐在地上的王常友,侧过身来向他眨了下眼睛。

  那女人这才看清了金老二的制服,发现来的人是一个交警,正要起身,却恰好和金老二的眼神相对。金老二的脸色变了,整个人都散发出不正确的气息。王常友暗暗发笑,心想终于也轮到你被这样一张脸给吓到了。

  “菲……菲菲?”金老二看着那女人愣了几秒,嘴里蹦出这么一个名字。

  那个女人似乎是叫做菲菲的,她的左眼在发现这个交警是金老二之后闪过了一丝意外的神色,随即又恢复了平静。

  “哦,是你啊。”

  这一问一答本来没几个字,却又像是隐藏着千言万语,王常友对于这样的情况毫无准备,张大了嘴巴,却说不出一句话。

  菲菲终于站了起来,向金老二指了指撞到墙边的车和散落在地上的烟,又扔给了他一支。

  “情况就是这个情况,不是我的问题,这个哈批自己找死,搞成这样。”

  她又拿脚拨弄过来那把王常友的菜刀,金属在地面划过,发出刺耳的噪音。

  “看到没有,他拿的刀,他还想砍我,你!”

  她忽然发现金老二正一脸愁容地望着王常友,王常友也惊讶地望着他们。

  “你们两个,认得?”

  金老二也不回答,叼着烟一屁股坐在路边,点起来深深吸上了一口,随即长叹了一口气,凌乱的烟雾映射着他凌乱的心情。

  “不要说话,让我想一下。”

  王常友和菲菲对视了一眼,都搞不清对方和金老二的底细,又不约而同地望向金老二,希望他能说些什么。

  “那个……介绍一下,这个是老王,这个是菲菲,都是朋友……都是熟人哈。”金老二的声音变小了,语气倒还是一股子江湖味。

  王常友心里纳闷,菲菲这副模样,和金老二肯定不是男女关系,但自己与金老二也算熟悉,认识的时间也不短了,怎么就不知道他的生活里还有这么一个怪物?

  “既然都是熟人,我就直说了。今天这个事情必须私了,没有余地。”

  金老二似乎是理清了思路,算是有了些主事人的样子。一边说一边直勾勾地看着王常友和菲菲,像是在下达命令。见两人都想要说些什么,又举起手指,示意他们闭嘴。

  “不要闹,不要跟我翘钩子,你们两个我都晓得,都上不到台面。”

  金老二这句话说完,王常友和菲菲互看了一眼,发现菲菲的眼里散发着异样的气息。

  “这件事情听我的,就这样算了。”

  金老二大手一挥,颇有些领导风范,这是他跟他们队长学的。

  “算了?算个卵!”

  菲菲忽然起身,狰狞的脸上充满了红色的血丝,显然情绪已经到达了极限。

  “金达超,八年了,老子都入坟八年了!给了你好多钱?给了碗碗好多钱?最后在你这里就是个‘熟人’?还‘上不到台面’?你晓得我拉一车烟赚几块钱不?你晓得我这一车烟要赔好多钱不?我还以为你好歹帮到我一点,结果你就一句算了?你个哈批!你个赌棍!”

  菲菲的声音越来越大,越来越尖锐,在桥洞里回响着。王常友不明白这突如其来的怒意源自何处,但显然已经积攒了很久。

  “老子的货都不说了,老子的车都不说了。这个哈批还要砍我!听到没有?砍我!我反应慢点你就直接来给我收尸了晓得不!这盘是真的收尸了晓得不!我明确给你说,我不得认栽的,我这些烟我的车,这个瘸哈批不给我赔起了修好了,我不……”

  “说啥子你!”王常友一听到“瘸哈批”三个字,单腿发力,从地上跳起来一把扑倒了菲菲,两个人扭打在地上,身上滚满了污水和泥土。

  “不听话是不是?!不听话是不是?!”

  金老二在一旁火气上头,抽出警棍来一顿抽打,他想打王常友,却也不知到底打到谁更多一些,总之王常友和菲菲终于分开,各自蜷缩回墙边的角落里。

  “听到起!”金老二一声怒吼,显然他的耐心也所剩无几。

  “你!”他指着菲菲。

  “你一天天的翻些旧账有啥子意思?你的货搞成这个样子跟老子有一毛钱关系?我现在是以交警的身份在给你说,你个批婆娘连个驾照都没得,在这儿跟我发啥子功?”

  “还有他!你看他这个批样子。”金老二指向王常友。

  “他就是个碰瓷的,专业的!他有好多钱我晓得,赔不起你!到时候他转手告你无证驾驶把他撞了,他个批人每天批事情不干,你耗得过他?”

  “老王,还有你,我说你碰点钱就碰点钱,这个刀是啥子意思?”

  金老二捡起地上的刀,在王常友面前晃了晃。

  “老子是交警,不是刑警,你还想业务升级搞抢劫?搞抢劫你去找刑警,不要找我,我问你,你啥子意思?”

  王常友看着自己的这把刀,思绪又迷糊起来。

  “没啥子意思,就是想随便杀个人。”

  “随便杀个人?等于是老子倒霉?把你先杀球了!”菲菲从一旁蹿出,一把夺过了金老二手里的刀,向王常友扑了过去。

  “任易菲!”

  金老二的吼声已然来不及,菲菲已经扑倒了王常友,可一把刀就此悬在空着,停住了。

  她看见,王常友哭了。

  躺在地上的王常友,忽然像是全身散了架一般,丧失了所有的力气,只是一双眼睛直愣愣地看着眼前这个面目全非的女人。金老二刚才喊出的名字,打开了王常友心里的一把锁,眼前这张早魔鬼般的脸在他的脑海里逐渐熟悉起来,一种情绪如海啸般从心底涌出,不到一秒的时间里,竟泛出了眼泪。

  “任易菲?容易的易,王菲的菲?”王常友小声问道。

  任易菲也愣住了,她已经很多年没有这么介绍过自己,准确地说,她已经很久没有说出过自己的名字,甚至不愿说出自己的名字。为什么呢?或许因为每当她不小心看到镜中的自己,都认为这是别人,是另一个被自己的意识不小心附着上去的怪物。

  王常友的问题好像一根针,刺穿了时间。眼前的这个蓬头垢面的男人到底是谁?他的眼睛被泪水浸润之后,露出了一种让任易菲感到熟悉的光泽。

  “你喜欢王力宏哇?”王常友又问。

  话音刚落,任易菲手上的刀已经落回了地面。

  “你记得我不?我是王常友。”

  黑暗寂静的空间里,两个人的回忆碰撞在一起,在另一个时空发出了巨大的声响。任易菲猛然抽回了双手,捂住了自己的脸。

  相逢因何不相识?早已尘满面,早已鬓如霜。

  “你咋成这个样子了!你咋成这个样子了!”

  王常友忽然间放声大喊,涕泗满面。金老二一直以为他是个没皮没脸的瘸子,从未想过从他的身上,会传来裂人心肺的哭声。

  任易菲的全身上下都颤抖着,她捂着脸,抬起头,似乎在尽力地克制自己。

  “你不要喊了!我不想哭!不要喊了!”任易菲的声音好像在哀求什么,却又不知在求谁。

  终于,任易菲的左眼流出了眼泪,被一团肉泥堵塞的右眼渐渐红肿,从喉咙深处发出了疼痛的哀嚎。

  金老二认识这两个人的时间都不短,对于他们之间如此浓烈的情感到底从哪里来,却丝毫不知。

  2008年5月15日,震后第三天,川北某县。

  一个男人被人从坍塌的砖瓦中救起,埋了三天,几乎失去了生还的可能。

  他被送去了一个重庆赶来的医疗队所支援的医院,或许是运气,或许是定数,丢了一条腿,捡回一条命。但除他自己之外,父母妻儿无一幸存。

  从手术台上醒来后,他告诉照顾自己的护士,自己叫王常友,本来是个客车司机。

  这个护士叫任易菲,那年二十六岁,随队援川。从王常友醒来后就一直陪在他身边。

  入夜,病房里因为噩梦而产生的哀咽声混杂着呼噜声,像是垂死的巨人在叹息。人类一个完整的睡眠周期是一个半小时,王常友最多只能睡着二十五分钟。他每次从噩梦里挣扎着逃出来时,因为身边细小的动静而震颤发抖时,一身冷汗与窒息感几乎要吞没他。

  有时遇上余震,王常友会本能地逃跑,然后才发现自己没有了左腿,摔在地上,尚未愈合的伤口撕心裂肺地疼痛起来。

  每到这样的时候,任易菲就会递给他一块冰凉的毛巾。

  “王哥,没事哈!”

  发生了这么多事,怎么可能没事?但奇怪的是,这样的一句话,可以让王常友安静下来。

  王常友的爱情早被埋在了废墟之中,再无重建之日。但他永远都记得任易菲这个女人,没有任何男女之事的原因,甚至并不因为她是一个女人,只因为任易菲这个人是他逃离回忆的稻草。他紧紧地抓着任易菲的声音,她的面庞,呼吸着这世上残存的空气,才没有被吞噬。

  到了今天,王常友对于任易菲的记忆已经很有限,每一次回忆起来的都比上一次少了一些,如今所剩的已经不多,就连她在病房里喜欢哼唱的歌也快要忘记了,会记得歌手的名字,也只因为那歌手也姓王。

  出院时,任易菲悄悄递给王常友一个包,让他回家再打开。而王常友已经没有家了,这包里的东西,就是他最后的家——他的左腿。

  在当时,这本该是当做医疗废品处理掉的,任易菲悄悄把它偷了出来,还给了王常友。

  医院送了王常友一只假肢,王常友后来穿着这只假肢回到老县城,在山边挖了个坑,把被挖出来的家人的骨灰和自己的腿都埋了进去。其时已经是秋天,山风萧瑟,拂过千里孤坟。

  他告诉自己,如果有一天要死了,就回来,死在这里。

  家没了,腿没了,车也没法再开了,别的什么也不会,王常友无论从任何一个方面来看,都成了个废人。县里问王常友是要钱还是要房,王常友那时每晚都做噩梦,不愿留下,要了点钱,离开了老家。飘了几年,钱也花完了,受尽了白眼,王常友又回到了四川,谁知刚入省到了忘县就被车撞了,假肢坏了。王常友狮子大开口,要了对方五百块。本想花钱修修这假肢,过了几天却收到了一只新的。

  这只假肢,让他留在了忘县。

  送假肢给他的是当时为他处理事故的交警,叫金达超,家里行二,都叫他金老二。

  金老二欠一个养鸡场老板的钱,把王常友介绍过去看门,管吃管住,不给钱。王常友倒也争气,干得不错,从看门的干到了看货的,还把自己所剩不多的钱全买了鸡苗养在厂里,打算就此扎根。谁知没多久就闹了鸡瘟,一厂子的活鸡都给活埋了,老板也跑路了。

  王常友也不知道自己到底是不够坚强还是过于脆弱,总之是难以再承受,喝了一夜酒之后,脑子就偶尔糊涂起来。

  他一直住在那养鸡场外街边的临建房里,起初还躲躲闪闪,后来发现这里既没人收租,也没人理睬,自己全然像个毫无价值的局外人。

  一天,他摆弄起那只被撞坏的假肢,想起来那五百块钱,琢磨出了一条生财之道。

  自然而然地,金老二成了配合他的那个人。

  桥洞里,三个人各自坐在距离不远的地上,摆成了一个三角形,像是为今晚这荒谬的相逢而举行的某种仪式。

  “我一开始也觉得你眼熟,就是没想到你会跑到忘县来。”任易菲的右眼依然红肿,但情绪已经平复,也不再遮住自己的脸,左眼看着王常友。

  “你没事吗?”王常友小声地问道。

  “没事,就是泪腺堵了,一哭就痛。”任易菲平静地说。

  金老二一边挠头,一边消化着眼前两个人这一段匪夷所思的关系。

  王常友的眼睛一直没有离开过任易菲的脸,总是欲言又止的样子,每次话到嘴边,又被咽了回去。

  “你……你……你这个……”

  王常友不敢把话说完,指了指自己的脸。

  “老王,不问了,改天我给你说。”金老二见任易菲低着头沉默不语,帮忙打圆场。

  “没啥子不能说的,又不是不说就不存在了。”任易菲依然低着头,轻声说道。

  王常友感到有些恍惚,刚才那个和自己扭打厮杀的刁蛮泼辣的女人好像忽然消失了,眼前的任易菲,除了这一张脸,似乎依然还是当年那个白衣飘飘的女孩,总说自己胖,笑起来看不见酒窝。

  “其实,就是有一次,闹矛盾嘛,你晓得,病人家属闹矛盾。”任易菲大概是想通了什么,觉得也不必遮掩,声音也大了起来。

  “我那天上班也没觉得有啥子不对,结果那个人拿了一杯水就泼下来了。”

  金老二显然是知道这一段故事的,却依然咬紧了牙关,眼睛也红了,仿佛每多听一次这个故事,便是多一次的折磨。

  “开始没觉得有啥子,就是眼睛痛得很,然后就发现衣服也烧烂了,闻到一股焦味。”

  “然后,就这样了。”任易菲轻轻摸着自己的脸,好像在确认,真的不在了,连同那个并不存在的酒窝一起,都不在了。

  “你……你不是还受表扬了?领导接见你,上了电视!发了奖章的!”王常友仰望着漆黑的桥洞顶,像在仰望星空,细细回忆着那些被自己锁起来的日子。

  “对啊。”任易菲随着王常友的眼神望去,也是一片漆黑。

  王常友等了几秒,好像在等任易菲多说几句,说说她为什么明明当时是个英雄,上了电视受了表扬领了奖章,最后还变成了这样。但任易菲的话已经说完了,一个多余的字都没有。

  于是王常友终于意识到,彼时成为了别人的天使,和此时被赐予了恶魔的脸庞,它们之间并没有什么关系。

  可是,怎么能这样呢?王常友生起一股无名怒火。

  “赔钱哦!”

  王常友气急败坏,金老二斜了他一眼,心想都到了这种时候,你王常友的第一反应还是赔钱。

  “告他们!”王常友大概也意识到了金老二看他的眼神,马上又补了一句。

  “钱么也赔了点,人么也判刑了。本来说判无期,后来人家可能去找了人,我也不懂法,说我有只眼睛还是好的,就不判那么重。人么,应该还要再关几年,钱么,早就用完了。”

  说到钱,金老二侧过脸去,避开了任易菲正好看过来的眼神。

  如果任易菲还能拥有表情,此刻应该是落寞的。但她如今的脸,落寞时,依然狰狞着。

  “你屋头还有人不?”王常友冷不丁地问出这么一句。

  任易菲却发出了一声笑声,抬头看着王常友。虽然没有表情,但从声音听起来,她被王常友给逗乐了。

  王常友当年住院的时候,和其他从灾区救出来的人聊天,往往就用这一句开场——你屋头还有人不?

  以至于到了今天,王常友对于一个不幸的人能给予的最大的关切,依然停留在这一句话。这一句王常友自己很在意的,世上最简单,也最残忍的问话。

  “你个哈批,有人!我!”金老二忽然开口了。

  “哦对了,金达超是我……我和金达超有个娃娃,叫碗碗。”任易菲说。

  “碗碗当时还小,看了我一眼就哭了,我也晓得我这副样子在家里面就是一尊瘟神,以后娃娃读书了,带娃娃去学校……娃娃要吃亏的,没法搞。我爸妈死得早,没啥子牵挂,干脆就喊金达超给我娃娃说我也死了。我这个情况在医院里面也干不成了,就出来找活路,也不回家了,赚了钱就给屋头打回去。”

  任易菲的语气毫无起伏,好像这不是她的故事,是报纸上看来的,讲完了被风给吹走,从来都不重要,从来无人在意。

  “本来么,是真的想死了。但是金达超这个人喜欢……反正存不住钱。碗碗一个男娃娃,以后还要娶老婆的,我不放心。”

  其实任易菲刚刚早已很大声地说过金老二是个赌棍,王常友也听见了。但此刻的任易菲似乎并不是刚才那个人,还在很委婉地,仿佛在照顾金老二的面子一样,轻轻地讲述这件事。

  恍惚之间,王常友觉得这个女人的身体里住着两个完全不同的人。

  “我……我就是偶尔买点彩票。”金老二不好意思地说起来,像个抄作业被抓到的孩子。

  “买彩票?你那个叫买彩票?你去的那个地方是私营的,晓得不?根本就不是彩票,就是叫赌博。”任易菲的声音依然平静,但即便是迟钝的王常友也可以想见,这声音曾经是激烈的,曾经让一个女人感到痛苦和绝望。

  “王常友,你不赌吗?”任易菲忽然问道。

  “有时候和他打牌。”王常友用嘴指了指一旁的金老二。

  “不要赌,干啥子都不要赌,出不来的。”任易菲依然很平静。

  金老二低下头,摆弄起制服的衣角。

  王常友心想,如果金老二不赌,说不定任易菲已经死了。

  这样来说,还是该赌。

  “他在忘县这边当交警,碗碗在老家他奶奶那……”

  “我么,重庆忘县两边跑,不露面,就开车拉点烟……”

  任易菲还在兀自说话,像是在对王常友这个久别重逢的朋友交代自己的生活。而另一边的王常友似乎听见了,又似乎没听见。遇见任易菲,她的遭遇让王常友心痛,但又好像有某一个部分让他感到兴奋,甚至期待,但这究竟是哪一个部分?王常友还在思考,还没有想明白。

  “王常友,你咋回事?现在咋动不动就喊杀人呢?刚刚还想杀我?”

  任易菲靠了过来,把手搭在了王常友的肩上。

  “没发生啥子事情,我就是,一直想杀个人。”

  王常友一直在模糊地思考着什么,语气变得古怪起来,像个执拗的老人。

  王常友想杀人,猛烈地想杀人,他也不知道为什么。

  但他也尚存些许的理性,他知道杀人要偿命,不偿命也得亡命天涯,他这一条仅有的腿肯定是没法亡命天涯了,还想活着,还想踏实地睡着,就先不杀了。

  所以他今天并不是因为决定要杀人了才走出了这一步,而是他先决定了要去死。

  至于为什么要去死,他也说不清楚,没什么特别的理由,或许只能归于那句老话,活够了。

  如果有人问王常友,是不是因为受了什么刺激?王常友会摇头说,没事,今天,昨天,前天,都挺好的。

  但他确实是受了刺激,只是不在今天,不在昨天,也不在前天。

  “王常友,你记得你那时候住院,还有个心理专家来找你摆龙门阵不?”任易菲的声音越发温柔起来,好像又回到了那年的夏天,还是那个在照顾着王常友的护士。

  “记得到,摆龙门阵的那个老哥嘛,记得到。”王常友忽然笑了起来,好像和他很熟悉。

  “他当时给我说,如果我以后有啥子想不开的事情,有啥子想打人想打墙的时候,就找他。”

  “然后呢?你找他没有呢?”

  “嘿嘿,这些人龙门阵摆得凶,找人么,早就找不到他了。”

  王常友说这话的时候丝毫没有怨气,因为他也知道,自己想杀人也就是近几年的事情,人家一个素不相识的人,早已没什么理由为自己负责。

  “任易菲,你有文化,你说我为啥子想杀人喃?”

  王常友平静地说着,平静地看着任易菲,眼神简单得像个孩子。

  王常友不过初中文化,如果直接把PTSD这四个字母摆在他面前,他恐怕一辈子都想不到自己会和这些字母产生关系。这可是外国话,太高级了,至少也要读个大专才能沾上边。

  王常友虽成了个无赖,但他相信真理,相信饿了要吃饭渴了要喝水,相信一挡起步换二挡加速,相信爆胎了车子会乱摆。可他不相信一件事情可以在平息很多年后再次把一个人摧毁,不相信一个人可以悄悄地就彻底变成了另一个人。

  在王常友的世界里,房子塌了会把腿压断,他理解。腿断了会很疼,他理解。没腿了会被人瞧不起,他也理解。但他不理解自己为什么想要杀人,不理解为什么自己想要杀自己。

  难道真是个变态杀人狂?要是真的,自己把自己杀死,倒算是造福了别人。不过以前拉客车动不动就一大车人,为什么那时就从没想过要杀那么一个两个?

  到底从什么时候开始的?是从没了左腿的时候?还是在村妇面前阳痿的时候?还是看到自己的一切都随着鸡叫被活埋的时候?

  噢,这些问题都太难了,王常友答不了,任易菲答不了,金老二也答不了。

  和王常友一样,任易菲也有自己的问题,金老二也有自己的问题,一次次问自己,一次次被自己沉默相对。

  世界之大,大概总有人能答上来,王常友面前就曾经坐着一位或许知晓答案的人,一个在王常友看来只是来摆龙门阵的老哥。

  但那时的王常友,没问题。准确地说,他有问题,但没有问题要问。

  后来他想问了,那个人已经走了。或许也上了电视,或许也领了奖章。

  车灯忽然熄灭,桥洞彻底陷入了黑暗。

  遥远的城邦霓虹闪烁,照不亮这黑暗。千万里之外的大陆上,人力无法扑灭的山火还在熊熊燃烧着,要烧毁人类与土地签订的旧契约,它也照不亮这黑暗。无边寰宇之中,恒星的新生与死亡都绽放出无限光华,依然照不亮这黑暗。

  王常友摸出打火机,“咔”,亮了。

  他想起来很多年前给刚满四岁的儿子过生日,儿子问他,爸爸,为什么一定要把火给吹灭,才算许愿?

  新的春天就在眼前,云在山野间死成了雨,雨又活成了云。

  但有些花已经彻底凋谢,不会再开。

  旧的伤口已经结痂,坚不可摧。新的刀锋闪耀着光芒,破风而来。

  清晨的早餐铺子,王常友放下见底的面碗,又从金老二的碗里挑出一根肉丝放进嘴里嚼了起来,津津有味地看着电视。

  电视上播送着另一场灾难,医生和护士奔走在狭小的荧屏里。

  “任易菲,你要是……你要是还在上班,你去不去?”

  “去个锤子去,你没听到说吗?医生护士都有死的了,菲菲同意我都不得同意。”

  “老子要你同意?你打你的牌!”

  “打锤子,没电了。喂!老板你搞啥子?我们正在看!你换啥子台?”

  “妈哟!刚才是哪个台?”

  “忘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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