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消防条例(修订草案)》公开征求意见:电动车飞线充电最高罚 1 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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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IT之家 7 月 11 日消息,据江苏省司法厅网站,《江苏省消防条例(修订草案)》(征求意见稿)已于 7 月 5 日公布,并于 8 月 5 日前公开征求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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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IT之家了解到,意见稿新增禁止违反用电安全要求私拉电线和插座为电动自行车充电,以及禁止在建筑物门厅、公共走道、楼梯间等区域停放电动自行车的规定。

  处罚条款方面,意见稿指出,违反用电安全要求私拉电线和插座为电动自行车充电或者在建筑物门厅、公共走道、楼梯间等区域停放电动自行车的,责令改正;拒不改正的,对经营性单位和个人处二千元以上一万元以下罚款,对非经营性单位和个人处五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罚款。


标签: 电动自行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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