优酷解答投屏收费问题:VIP 会员权益不包含投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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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IT之家 7 月 22 日消息,无线投屏又叫无线同屏、屏幕共享等,就是通过某种技术方法将一款设备的画面“实时地”显示到另一个设备屏幕上(平板、笔记本、电脑、电视、一体机、投影仪),输出的内容包括各类媒体信息和实时操作画面。

  当前阶段,支持无线投屏技术比较成熟的方案包括苹果 Airplay 屏幕镜像、WIFI 联盟 Miracast 协议,以及其他公司的 DLNA 推送,而且目前 Windows 系统已经自带无线投屏功能。

  目前来看,由于 TV 端较高的会员订阅费用,部分 App 可以通过手机 App 将流媒体投屏到电视上,从而通过大屏观看节目。

  昨日,有大量网友反映就算是开通优酷 VIP 会员权益后也已经无法再用投屏的方式免费“蹭”大屏,只能根据提示升级为视频平台的大屏会员(酷喵会员)。该话题一度登上热搜。

  

优酷解答投屏收费问题:VIP 会员权益不包含投屏-第1张图片-大千世界


  对此,优酷官方自助问答页面显示,优酷 VIP 会员权益不包含投屏,目前支持在手机、平板、电脑端观看,不包含电视端。如用户需要在电视端观看,建议购买或者升级为酷喵会员,加享电视端权益。

  

优酷解答投屏收费问题:VIP 会员权益不包含投屏-第2张图片-大千世界

对此,北京市康达律师事务所的郝建国律师认为,视频平台提供的是视听服务,受限于文件大小、网络传输速度、播放硬件质量等因素,不同的播出终端会有不同的视听效果,所以应该以最终播出端来确定使用类别更为合适。也就是说,虽然投屏是手机 App 的功能,但最终的播出介质是电视,应该被视为在电视端使用。郝建国律师介绍,《优酷 VIP 会员服务协议》中明确了优酷 VIP 会员服务的使用范围,那么部分剧集需要升级会员才可以投屏的行为并没有构成侵权。


  IT之家了解到,在 2018 年互联网电视行业合作发展恳谈会上,广电方面就谈过关于投屏这件事。

  国家广播电视总局网络视听节目管理司司长魏党军明确表示:

  当前在互联网电视上,有不少企业通过网络投屏的方式,直接将手机视频,绕过监管,投放到电视的行为是不符合相关互联网电视管理政策的。

  据称,互联网电视上的投屏应用,必须是具有互联网电视牌照的联合运营方才可以开展,任何独立的第三方的投屏行为都属于违规。


标签: 优酷 投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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