载入世界历史的天下奇闻:中国一公安局长状告网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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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事件发生在中国大陆,2012年4月24日由中国湖南省永州市东安县人民法院不公开、不公平开庭审理的“公安局长告网民”自诉案,成为全球稀有罕见的“官告民”天下奇闻,像这样的“官告民”天下奇闻,历史以来世界上仅只发生两起,早在一九六四年美国亚拉巴马州一位相当如中国的县级公安局长级别的官员沙利文诉纽约时报案,时隔50年的今天在法制社会的中国出现公安局长郑航状告一个普通农民胡连友。像这样震惊网络的天下奇闻“官告民”事件,互联网建立以来只是首例,这是一起不让老百姓说话的很明显的重大冤假错案,具有代表性的反映出中国司法腐败,当今,仍将是被受社会广泛关注的焦点、热点。

  案件起因:

  胡连友为保护社会公共利益,为孤儿孤老孤残们说了句公道话,举报卿良杯等乡干部私吞国家救灾救济资金,惨遭卿良杯混进公安队伍后纠集八名民警使用特别残忍手段毒打四小时之久致残,造成胡连友为治多处致命残伤卖光了私人多项小企业所有机械设备及全部家产,一家人无家可归,流浪他乡;常年靠药物、饮食结合治疗维持生命,又遭郭东生、唐德华等三名民警“地下出警”陷害贩卖毒品、绑架于东安县城东派出所留置室八十多小时作为人质、敲诈现金4000元;两起恶性刑事案件给胡连友的名誉和荣誉、精神、生命健康造成严重损害,给胡连友的财产造成严重损失,此案事实清楚,证据及诉求的法律依据充分,一直得不到依法处理。

  郑航无事生非玩弄中国法律

  即就是胡连友指控郑航“法盲怎么当上公安局长?”的事实

  郑航任东安县公安局局长后,不履行法定职责,不依照法定程序办结胡连友惨遭卿良杯等民警不法行为所侵害的两起恶性刑事案件,反而对胡连友实施5次非法拘留,指令涉案民警卿良杯两次到湖南长沙追杀胡连友一家,郑航不法行为对待胡连友公权力用尽,胡连友就先后遭受郑航不法行为侵害,通过信访、走访、登录举报网站、拨打举报电话等方式向相关职能部门反映问题,在无任何作用情况之下,在相关网络上如实举报了郑航违法乱纪、渎职犯罪及警员卿良杯胡作非为的种种恶行,并提供了相关证据,郑航于2011年7月7日以胡连友在网上发贴“诽谤”郑航“法盲怎么当上公安局长?”为由,郑航指令周玉来等民警试图以刑讯逼供的形式通过公诉案追究胡连友“诽谤罪”未遂后,郑航违反《治安管理处罚法》第81条规定,滥用职权直接作出决定对胡连友实施非法拘留10天,当天又以胡连友在网上发贴“诽谤”郑航“法盲怎么当上公安局长?”为由,郑航边拘留胡连友边伙同当年毒打胡连友的凶手卿良杯将胡连友告上当地法院追究“诽谤罪”,实施不法手段对胡连友实行一事二罚进行打击报复。对于胡连友的实名举报,串通法院不作任何调查核实,认定为诽谤并判刑2年,在判决书未下达前,判决未发生效力前的情况下,郑航违反《刑事诉讼法》第九十一条第一款规定,滥用职权指令民警于2012年4月24日当庭无罪逮捕举报人胡连友,剥夺举报人的诉讼权益。郑航违反《看守所条例》第十条第一款第二项规定,对胡连友多处致命残伤常年靠药物、饮食结合治疗维持生命,长期间使用冤狱虐待行为无罪羁押;在指控的犯罪不能成立时,也就是被举报人郑航败诉后,郑航违反《看守所条例》第十九条规定及公安部对监管狱所的禁令。自诉人郑航没有提讯证、没有提票2次滥用公安局长的公权力带领5人、10余人进入看守所强迫、威胁、逼迫郑航的被告人(实名举报人)在自诉人郑航编写打印好的“道歉声明”签字,串通法院编造一个虚假的理由申请撤诉,伪造证据,逃脱罪责;

  公安局长告网民,郑航的再婚老婆马娟充当帮凶

  郑航的再婚老婆马娟滥用湖南省永州市公安局政治部宣传科科长的公权力,操控舆论导向,操纵缺乏职业道德、缺乏良知的记者周楠、张祥等等的“猫腻”们帮助郑航降低网民们对胡连友的信誉度和评价率,帮助郑航败坏胡连友的名誉,帮助郑航逃脱罪责,帮助郑航侵害胡连友的合法权益。

  公安局长告网民,郑航的表哥谢景林充当帮凶

  郑航的表哥谢景林滥用湖南省永州市东安县委书记的公权力,以权压法、以权代法、以权干预法院公正司法,在公安局长告网民案未开庭之前开黑会定下举报人的刑期;“诽谤罪”追究不上,谢景林对实名举报人胡连友的打击报复未达到杀人灭口的目的,并不甘心,谢景林滥用东安县委书记的公权力伙同郑航于2013年4月上旬再次又召集东安县法院院长谢开军等人开黑会商讨,以胡连友拖欠东安县新圩江镇信用社小额贷款为由,指使没有债务关系的东安县信用联社伪造证据起诉非债务人,要将胡连友再次搞进冤狱,杀人灭口;2012年11月8日胡连友由爱人陪同去北京协和医院看病,郑航指令东安县公安局副局长莫重阳花两万元公款雇请了一辆车车牌号为:京?AH5421,及五个黑保安将胡连友俩口子押解到湖南东安后,谢景林滥用东安县委书记的公权力,教唆东安县新圩江镇干部胡云波带领十余人设“黑监狱”非法拘禁胡连友俩口子九天之久,刺激胡连友俩口子心脏病发作,被绑匪们送进医院后,谢景林教唆绑匪们不放过胡连友俩口子,绑匪们在医院轮班看守。

  公安局长告网民,谢开军、沈燕等法官充当帮凶

  东安县法院院长谢开军违反法律规定签署受理“公安局长告网民族”案后,承办法官沈燕眼见郑航滥用职权非法拘留胡连友同时又以同一事由状告胡连友,沈燕将这份没有加盖东安县人民法“本件与原件核对无异”的业务专用章郑航的自诉状,到东安县拘留所递给胡连友,胡连友多次打电话要求承办法官沈燕对胡连友实名举报郑航违法乱纪、渎职犯罪的事实及胡连友交给沈燕的“东安县公安局11名民警举报郑航违法乱纪的材料”,依法进行调查核实,合法合理的诉求被承办法官沈燕拒绝,沈燕对胡连友说:“我只管你诽谤郑航,那些什么举报,我不管!”承办法官沈燕与胡连友一直取得联系,并知道胡连友遭民警卿良杯打残的多处致命残伤经常就医治疗,暂住湖南长沙,沈燕歪曲事实先后以胡连友下落不明作出中止本案审理与恢复本案审理的裁定书,时隔7一9个月之久沈燕先后送给胡连友“故意伤害”及“诽谤罪”传票传唤胡连友开庭,在2012年4月24日冤案开庭前胡连友多次拨打承办法官沈燕的电话,问其是否允许媒体记者到庭报道、监督庭审全过程?沈燕欺骗胡连友:“可以”,事实上还是不允许媒体记者携带录像录音器材及手机到庭报道监督庭审全过程!东安县人民法院在行使审判权中故意违反以《宪法》为统帅的法律规定,拒绝公众监督;庭审时胡连友见承办法官沈燕有滥用职权嫌疑,要求承办法官沈燕回避,沈燕不回避,承办法官沈燕并宣读滥用公权力为郑航收集的一些不合法的所谓证据及永州市公安局纪委等等有关职能部门的伪证,承办法官沈燕还违法侵犯胡连友妻子的个人隐私权,调取了胡连友妻子的个人隐私的电子信息作为郑航的伪证,合议庭法官对胡连友提供郑航违法乱纪渎职犯罪的事实不予认可,拒绝查明核实,胡连友再次要求法官沈燕回避,沈燕不回避后,胡连友眼见不公开、不公平的违法开庭审理,一再要求回避,合议庭不允许,胡连友的律师见此不公开、不公平的违法开庭审理,要求东安县法院回避,将此自诉案件交由上级法院异地管辖审理,再次遭到合议庭的拒绝,庭审中只允许郑航的代理律师张红兵在大吼大叫地宣布那些伪证,不安排胡连友质证和辩护时间,每当胡连友质证和辩护时被审判长唐庆元强行制止,庭审中没有胡连友质证、辩护的权力和机会,剥夺胡连友的依法质证权和辩护权;东安县法院在“公安局长告网民”自诉案件的“一审”、“重审”行使审判权中故意违背事实,违反法律,两次作出枉法裁判,充当被举报人郑航、卿良杯报复陷害实名举报人的帮凶,特别是:对于郑航严重违反《看守所条例》第十九条规定,滥用公安局长的职权带领十余人进入看守所实施的“黑老大”犯罪行为伪造的撤诉证据,东安县法院裁定:“符合有关法律规定”,明目张胆地支持郑航伤天害理的实施“黑老大”犯罪。

  “公安局长告网民”自诉案件经过市、县两级法院四次审理,都不将胡连友当成实名举报人对待,对于胡连友实名举报郑航严重违纪违法犯罪的事实,没有任何一级法院去调查核实,都将胡连友的实名举报当成“诽谤”审理,也正如法官蒋文智对胡连友所说:“一审法院错判了,二审法院就应该纠正一审的错误,不应该发回重审,更不应该拖延二审的审限近四个月,‘具体事实不清,部分证据不足’,实际上就是‘事实不清,证据不足’,就是指控的犯罪事实不能成立的自诉案件,应该作出无罪判决,宣告无罪释放”。东安县法院院长谢开军对胡连友俩口子说:“你要我赔偿你,实际上我只羁押你几天时间,二审法院拖延二审的审限近四个月,二审法院也有过错,他也要承担赔偿责任”。如果,只要有任何一级法院主持公平正义,依法保护实名举报人的合法权益的话,就不会迫使胡连友受冤到今天,更不会执法犯法制造这起震惊网络、世上稀有罕见的冤假错案。承办法官们不遵守宪法和法律,不遵重事实,触碰法律红线,逾越法律底线,将实名举报人当成“诽谤罪犯”审理,滥用职权充当被举报人郑航报复陷害实名举报人的帮凶。

  公安局长告网民,究竟暗藏多少猫腻???

  受害人从走出冤狱至今,一直坚持依法上访、逐级反映问题,坚持走司法程序、坚持理性维权,由于湖南省纪委不作为、假调查,真掩盖、充当保护伞、湖南省人民检察院等职能部门不作为,迫使受害人走司法程序、正常上访无路可走,迫使受害人行使法律赋予的合法权利,继续遭受侵害。

  这是一起在全社会造成影响十分恶劣的事件,案发至今,始终没有见到湖南省人大、纪检监察、检察等职能部门介入调查,更可气愤的是:胡连友于2013年9月8日邮寄给湖南省委书记、人大主任徐守盛、湖南省纪委书记黄建国、湖南省人民检察院检察长游劝荣的控告材料,胡连友多次走访这些职能部门,递交的控告材料,就一直成了石沉大海,至今,没有任何回应。由于这些职能部门的不作为,实名举报人胡连友全家的生命安全继续遭到被举报人郑航、谢景林、谢开军等人的严重威胁,司法腐败,举报人全家的生命极不安全。被举报人郑航、谢景林、谢开军等人继续顶风违纪违法犯罪!

  受害人胡连友于2014年1月14日走访湖南省涉法涉诉联合接访中心反映两大问题:

  1、公安局长郑航犯滥用职权罪、非法拘禁罪、报复陷害罪的要件成立,达到人民检察院立案追诉标准,究竟由省、市哪一级人民检察院立案侦查?湖南省涉法涉诉联合接访中心就受害人反映湖南省人民检察院不依法作为的问题,进行督办,给予了督办函,当今,湖南省人民检察院置之不理。

  2、湖南省永州市中级人民法院自2013年5月7日收到赔偿申请之日起截至2014年1月14日止巳有八个多月之久,不依法给予赔偿申请人的决定书。法官们暗箱操作,对群众深恶痛绝的事容忍、对群众急需急盼的事懈怠,故意拖延不办,试图帮助郑航等人逃脱罪责,湖南省涉法涉诉联合接访中心就申请人反映永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不依法作为的问题,进行督办,给予了督办函,当今,永州市中级人民法院置之不理。

  这是一个很明显的重大冤假错案,从法律角度看几乎没有半点疑问。但受冤人得不到法律的保护。负有依法查处此案的职能部门明知这是一个很明显的重大冤假错案,责任人们却故意在暗箱操作,试图帮助郑航等人逃脱罪责。

  郑航、马娟、谢景林等人形成家族强势黑恶犯罪团伙报复陷害实名举报人的犯罪事实十分清楚,郑航、谢景林两表兄弟称霸湖南东安,欺压残害群众、激发社会矛盾等等的犯罪事实十分清楚,郑航犯滥用职权罪、非法拘禁罪、报复陷害罪等罪的要件成立,郑航的再婚老婆马娟犯滥用职权罪的要件成立,郑航的表哥谢景林犯滥用职权罪、非法拘禁罪、报复陷害罪的要件成立,谢开军、沈燕等法官犯滥用职权罪、枉法裁判罪、帮助伪造证据罪等罪的要件成立,卿良杯犯挪用特定款物罪、故意伤害罪、非法拘禁罪、非法搜查罪、报复陷害罪等罪的要件成立,达到人民检察院立案追诉标准。一是郑航捏造事实报复陷害实名举报人的情节严重,二是郑航犯报复陷害罪的手段特别恶劣,三是严重影响了司法机关的正常工作,四是造成社会影响极坏,五是严重损害政府和司法机关的光辉形象,六是严重损害群众的切身利益。依据《宪法》第三十七条、第四十一条第二款、《刑事诉讼法》第十八条第二款、《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规则》第八条、第九条等法律规定,属于湖南省人民检察院立案侦查的主管案件,当今,湖南省人民检察院置之不理。2014年2月21日湖南省人民检察院一女性工作人员拨打胡连友的电话说:“我们不是办案单位”。胡连友告诉这位女性工作人员:此案涉及到省、市两级公安机关的个别人员。这位女性工作人员将电话挂了。

  胡连友实名举报郑航、谢景林两表兄弟、卿良杯等人严重违法乱纪、涉嫌数罪并犯,遭到郑航、卿良杯等人多次的打击报复、严重伤害,实名举报人的合法权益得不到法律的保护,实名举报人全家生命极不安全,今后,还有谁敢实名举报???还有谁敢监督官员的工作作风???还有谁敢保护社会公共利益???还有谁敢维护社会公平正义???

  这起很明显的重大冤假错案,具有代表性的反映出中国司法腐败,事实上就是中国司法腐败的见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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