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老虎”提携的公安厅副厅长,什么时候收了第一笔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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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落马一年后,赵云辉终于被公诉了。

  观海解局6月1日从最高检获悉,内蒙古自治区公安厅原副厅长赵云辉(正厅级)被检方公诉。根据指控,赵云辉敛财的首站,也是包头市公安局。

  说“也”是因为,内蒙古另一个落马的公安厅副厅长孟建伟,敛财首站就是包头市公安局。孟建伟和赵云辉,都是“老虎”邢云(曾任包头市委书记)下属。

  慢慢来看。

  公安系统工作近40年

  在落马前,赵云辉在公安系统工作了近40年。

  赵云辉,男,汉族,1959年11月8日出生,今年61岁,辽宁省辽阳人,大学(在职)学历,1977年7月参加工作,1985年4月加入中国共产党。

  

被“老虎”提携的公安厅副厅长,什么时候收了第一笔钱?-第1张图片-大千世界


  公开资料显示,1977年7月,18岁的赵云辉到包头市白云矿区国营农场,插队当了知青,1年后在内蒙古政法干校政法专业学习,1980年8月,赵云辉到包头市公安局工作。

  从那时起至2019年6月被查,赵云辉一直在公安系统工作,历任包头市公安局法制处副处长、处长,户政处处长,东河分局党委书记、局长,包头市公安局副局长,兴安盟副盟长、兴安盟公安局局长,呼和浩特市副市长、公安局局长等。

  2013年5月,赵云辉任内蒙古自治区公安厅副厅长,2015年11月明确为正厅级。2019年6月25日,赵云辉被查。

  赵云辉涉嫌受贿罪、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

  据检方指控,赵云辉利用担任包头市公安局党委委员、东河公安分局党委书记、局长,包头市公安局党委委员、副局长,包头市公安局党委副书记、副局长,兴安盟行政公署副盟长、兴安盟公安局局长,呼和浩特市政府副市长、公安局党委书记、局长,内蒙古自治区公安厅党委委员、副厅长等职务上的便利,非法收受他人财物,为他人谋取利益,数额特别巨大。

  赵云辉担任包头市公安局党委委员、东河公安分局党委书记、局长的时间,是2002年7月。换句话说,在2002年7月,赵云辉就收了第一笔钱,从那时起至落马,他敛财的时间跨度长达17年。

  三个落马的公安厅副厅长

  赵云辉敛财时,包头的一把手,是“老虎”邢云。

  公开资料显示,邢云曾在2001年12月至2006年12月任包头市委书记。卸任市委书记职务后,邢云又先后担任内蒙古党委政法委书记、内蒙古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副主任,于2018年10月25日被查。

  据中央纪委国家监委通报,邢云“非法收受他人巨额财物,突击提拔调整干部,违规干预司法活动,严重破坏党的选人用人制度及所任职地区的政治生态”。

  邢云落马后,内蒙古政法系统有多人被查,其中自治区公安厅三位副厅长尤为引人关注:

  2018年10月31日,内蒙古自治区公安厅原副厅长孟建伟被查(2017年12月退休)。

  2018年11月1日,时任内蒙古自治区公安厅副厅长、呼和浩特市公安局局长李志斌在呼和浩特市公安局休息室内缢亡。

  2019年6月25日,时任内蒙古自治区公安厅副厅长(正厅级)赵云辉被查。

  邢云担任包头市委书记时,孟建伟是市公安局局长。邢云履新内蒙古自治区党委政法委书记1年后(2007年12月),孟建伟升任包头市委常委、政法委书记。

  

被“老虎”提携的公安厅副厅长,什么时候收了第一笔钱?-第2张图片-大千世界


  今年1月15日、16日,孟建伟受审。检方指控,孟建伟涉受贿罪、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非法持有枪支、弹药罪,其中,他敛财的起点,就是“包头市公安局局长”。

  再来看李志斌。

  据新华社报道,李志斌自杀后,公安机关排除他杀可能。现场遗书称其一直被抑郁症困扰,每天都靠高效安眠药才能入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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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上游新闻援引知情人士透露,李志斌自杀涉及包头亿万富豪、惠龙集团董事长金利斌自焚案,也与邢云被查有关。

  被邢云提携

  这次被公诉的赵云辉,也与邢云有关。

  一位接近内蒙古自治区政法委的知情者曾告诉《中国新闻周刊》,赵云辉的升迁与邢云和孟建伟的提携密不可分。

  2019年12月3日,邢云被判死缓,在其死刑缓期执行二年期满依法减为无期徒刑后,终身监禁,不得减刑、假释。

  

被“老虎”提携的公安厅副厅长,什么时候收了第一笔钱?-第4张图片-大千世界


  法院审理查明,从1996年到2017年,邢云在工程承揽、职务调整晋升等事项上为他人提供帮助,敛财金额高达4.49亿!

  在审理中,法院还特别提到,邢云多次为多人谋取职务提拔、调整,依法应从严惩处。他检举揭发他人犯罪问题经查证属实,具有重大立功表现。

  赵云辉的结局,不妨等等法院的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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