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国安法中的“勾结外国势力”如何理解?港澳办回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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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日,国新办就香港国安法有关情况举行发布会。国务院港澳办副主任张晓明解释,香港国安法第29条规定的勾结外国或者境外势力危害国家安全,这里所讲的“勾结”,不是一般意义上的对外交流交往。一般的、正常的对外交流交往,根本不存在涉嫌犯罪的问题。他表示,“勾结”这个词汇,字面意思就是相互串通干坏事,是个贬义词。在刑法里面“勾结”就不是一般的干坏事了,是指干犯罪的勾当。国安法第29条对勾结行为的主要表现方式有明确规定,对于哪些勾结行为可能构成犯罪也有明确限定。


标签: 勾结外国势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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