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趣闻趣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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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有空去村里村委会,拿社保卡。遇上两件事。挺想分享分享!

下午来了两人,要来村委开证明,刚换届没多久,估计村干部职务都在对接。这两村民要村委开证明,说家里一孩子5岁了,上户口证明是自己家人,开证明的干部让拿户口本,两村民说没有,又问有孩子的出生证明吗?又回答没有。村干部问那怎么回事,村民说是抱养的。你村干部给开个证明就好了,那么多废话。村干部问那有领养证吗?有抱养之类的协议吗?都说没有。村民不乐意了,这不是为难人吗?如果有,还需要你出证明。村干部说了,这个就算给你开了,上派出所也无法上户口的。你要知道现在政策不一样,需要民政出领养证明不然也出不了证明。我当时就想,其实这样政策也好,防止儿童拐卖,这个也是合法合理。两村民生气走了。

刚走一拨人,又来了一个人来,先去找支书,聊聊天,也不知道干嘛,聊了几分,然后就过去找开证明村干部,开一张证明。刚开始说的是:家里有一外嫁女,有三年没回XX省夫家,一直与娘家人生活在广州,夫家属于东北地的省会,户口迁去了夫家,本人常住地也是外省广东省广州市(本地广西省)。现在在夫家当地法院起诉离婚,请的律师希望开个证明,证明此外嫁女,多年没有与夫家联系,没有共同生活,情况属实,这样起诉离婚胜算大点。开证明村干部,问有户口本吗?有起诉材料或者法院需要配合需要证明的材料吗?村民回答没有,就是口述。村干部说空口无凭,让我怎么开,又不生活本地本村,户口又不是本村。怎么开?村民回答说:“你开就好,外嫁女的原户籍地是本村呀。”村干部说:“你要嘛回户口地开证明,要嘛回常住地,比如在广州常住地,就拿上租房合同,带上房东本人到街道开证明。”村民马上改口说:“外嫁女东奔西跑,没固定租房,怎么开得了。”之前说一直与娘家人在广州生活,一下子改口没固定场所。然后村支书就走上前来说情,说:“可以开的,就出个证明一下没事。”村干部说:“你就外嫁女的家人,外嫁女本人没来,证件也没有,材料也没有,你又不常住在本村,我开不了。”书记又说情:“你回去带外嫁女本人上村委,来写个保证书,你说的一直没与夫家生活和联系是真的。就可以开。”一隔壁凑热闹村干部说:“这样的证明你可以开,也可以不开。”那村民马上开车回去接外嫁女本人。开证明村干部就生气说了一句:“这证明没法开,支书你要开,你就自己开得了,这是与法院打交道,你开出来,如果一旦对方夫家发现女方重婚,这就是伪证。如果长期在本村生活,经常见面,确定未离开过本村,有邻居作证,或本包片村干部作证,倒可以开。”村支书马上说:“就你这刚上任这样开证明,只有让村民骂的份。”村干部说:“那没办法的,这不是情况属实,这是说谎。”一两分钟,村民带上女儿来了,书记马上拿张纸出来帮写保证书,这时候开证明村干部从厕所出来顺便打电话请示领导,领导也发话,这证明确定开不出来的,你又不在本村生活,户口又迁出本村,开不了。支书就写了一半保证书也不写,支书说那领导发话了,开不了就开不了。那村民有点生气说:“那你们怎样才开这个证明。法院都让出了。”开证明村干部说:“那你有材料或者纸质之类东西吗。”村民说法院工作人员口述,没有纸质的东西。刚好有一个路过工作人员走过来回答说:“如果法院确定出一书面材料,明确需要我们出证明我们是可以开。”村民生气的走了,开证明的村干部对村民说说了那不好意思了。

这两个村民走了,我的心久久不能平静,这个事,这第二拨村民,前后说话不一致。又是空口无凭。我心里是很支持开证明的村干部的,这确定需要魄力去实事求是,但是也看到一个陋习,人情世故,背后藏着什么不得知,这里如果是以前,或者这第二个证明就开出来了,这次新上任村干部都是年轻化,会不懂人情世,只要不搞腐败,不搞特殊还是可以给个赞。如果开证明村干部被村民投诉,骂,相信政府也是会调查的,相信不会冤枉任何一个好人。但是也有利有弊,不知道利多过弊还是弊多过利哪个好,但是就今天发生的事于情于理于法政策来说,这确实没错。这只是我个人看法。

你们觉得哪个错了哪个对了?可以探讨一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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