讲故事的我,别让生活麻木下去。

大千世界 73 0

  等我讲完的时候,多希望这只是个故事,而已。

  写下这些字的时候,我只是下决心做了一件想了许久的事情。都说女人是一本书,我想要花5天的时间讲完我过去的23年,就像过了长长的32年,甚至更久。

  在我的故事里,没有武侠的纷争,没有言情的情欲,没有漫画的浮想联翩,有的只是我最真实的经历,这段经历里有我,或许还有你,有你已经失去的童真,有你跟我一样已经错过的爱情,有生活该有的样子。很长一段时间里,我都觉得能静下心看完我写的东西的人少之又少,有些是怪我文笔不好,有些是所谓没时间,有些是顺应社会害怕看到真实,有些是没机会看,我想问问,如果你活得真实快乐,亦或者你在彷徨失措,都会在我的字里得到生活给我们的东西,或许,正巧我发现了生活的独特之处,现在把它们都分享给你。

  从这里开始,看我怎么顽强生长,希望你也一样。

  现在的我,在一间不大的出租房里,窗上贴满了照片,床上杂乱的都是衣服,书,台灯,吹风机等等,能睡的地方只需要一平米,足够我1米57的小瘦个子了。我一个人住,一直都是,也一个人经历了许多人无法经历和理解的生活,最初我还会大声的哭,会幼稚的把曾经爱人的衣物埋在小河边,以为那样就能埋葬了苦痛的过往,而现在,我已经能冷眼旁观了,流眼泪也不再是常事。

  小时候,应该说在我零星的记忆里和父辈们的言语中,我在脑海里给了自己一个小时候,那个时候的我是快乐的。我出生在一个再普通不过的平民家庭里,父亲是个老实本分的兽医,母亲打我小时候起就一直坐家闲着。我们住的是父亲单位分配的瓦房,用在现在的话还算大户人家了,因为有宽敞的三房一厅,独立厨房,还带院子,有猪棚,有晒谷子的操场。虽然地板是黄土,没有液晶电视,没有沙发,没有橱柜,只能用火灶,但那时的我有衣穿,有糖吃,有一毛钱一根的雪糕卖,有爱我的奶奶,奶奶还健康,还能挑水淋菜,每天清晨我能在灶台的锅里兴奋的捞出前一天的锅巴,分弟弟一半做早餐,然后一蹦一跳的去上学。

  我上的第一个小学叫东阳小学,学校都是周围村子里的孩子,在那里,我的记忆只有后来的岑小花和那个三七分的教导处主任,岑小花18岁时候奉子成婚,我成了孩子的干妈,而教导处主任则是因为两次家访让我受尽打骂而一直耿耿于怀。

  我是很调皮的,甚至过了度。一直到小学四年级,这段时间却是我23年的生活里最开心、最真实、最骄傲的日子。我是孩子头,过家家大家都要听我的,因为只有听我的话大家才能到我家的水泥猪棚顶上做游戏,才能把那作为自己的秘密基地,才能偶尔在我城里表妹来家里玩的时候一起分享她的新潮玩具。还有一个最重要的原因是,只有我知道哪块地里的香蕉快熟了,什么点可以去涮点尝尝,只有我知道哪块麦子地里产的麦子放在易拉罐里加热后爆出的米花最香,只有我知道哪的番茄摘回来沾点盐吃最美味,甚至哪家人菜地里的大葱叶子浸盐最够味。就为偷甘蔗,我的8岁小身板一口气跑几里山路拽回三大根糖蔗,不带喘气的,被母亲打得皮开肉绽也都没断过我偷鸡摸狗的念想。

  往有点高度总结就是,我最够意思,最哥们的带领一群馋嘴孩子四处扫荡,自封为王。

  那时候的我不觉得有很分明的偷盗之说,因为自己地里的庄稼也是这么一天一个样的变少了,权当是资源共享得了。我从不背书包上学,记忆里也没闹家里给买过叫书包的玩意,不背书包是因为我就只忙着玩,也根本不觉得文化这东西比我刚用土烧出来的红薯有价值。偶尔没考好试就假意的带回一两本书跟父母做做样子,然后那一两本书的下场不是被我夹在腋窝里一阵汗味就是卷成一团塞在裤腰里皱不拉几。最后也干脆成了我打砸田地里的野鸡的绝佳工具。

  教导处主任第一次来家里我有了一种大难临头的感觉。学校里生盛传凡是他到过的家庭完全是为破坏和谐去的,我第一次忐忑了。事实是,忐忑就对了。当皮鞭和扫帚条子落在我身上的时候我得出了人生的第一个怪异理论,会甩刘海的三七分男人都是臭的。教导处主任走的时候父亲送上了辛苦泡了好多年的好酒,当然,那时的我怎么会惋惜,脑海里全是臭男人打的小报告,重点说的还是我在他老婆开的小卖部里赊了十块钱账的事。十块钱,那时候可是巨款。

  主任没说的是那个大雨天,他让我冲进雨里搬回小卖部的凳子而摔破脑袋,没说那十块钱是怎么就赊出来的,我就长着十张嘴每张吃一根卖一毛钱的雪糕,吃十块钱也该能吃个上吐下泻了吧?

  我是在学校的劳动课上熟识岑小花的。

  她可是班上的美人胚子,长头发,大眼睛,小嘴唇,还有漂亮的衣服和发夹,成绩还忒好,虽然皮肤黝黑但还是受欢迎极了。

  劳动课,如果你念书的时候已经没了这门课,那么说明我们有距离。最多的这个课程是被安排在了下午最后一节,大伙拿着书桌下随时备着的镰刀冲向甘蔗商的甘蔗地帮忙收割,每次收工老师都会吆喝着说大家可以随便捡捡地上的甘蔗吃啊!于是我很自觉的每次砍甘蔗时候都挑好最肥硕的一节扔在地上等收工。岑小花看着我这么干,完事了要跟我分,我劈了一半给她,然后我们成了好朋友,还拜了把子。

  我的小学四年级,已经能熟练的翻墙上树、掏鸟蛋、垒红薯窑、摸鱼、打石子、跳皮筋、用从家里偷出来的猪油抹在麦子上爆出香满巷子的米花。关于那段日子最后的记忆是我被拳头一般粗大的铁链子锁住右脚踝,搬着小板凳坐在家门口写字。那个画面是在傍晚,天空是城市里少见的夕阳和晚霞,农忙时节的人们收割稻谷,挑担路过我身旁总会多少掉下些稻穗。现在想起来,我能写一首好字或许也该归功于父母亲的那些惩治。

  教导处主任第二次来家里,是劝我别转学。我要走了,奶奶当年在县城边上买了块地,父母亲边工作边自己起房子,所以我们要从单位的瓦房搬去另一个靠近县城的瓦房生活。我便要就近念合群中心校,五年级我就毕业了,成绩不差的我多少是学校的骄傲,瞬间我觉得自己成了喂不饱的狼崽子,没心没肺。我已经记不得当我得知这个消息时候的感觉,连道别都没有。我的伙伴,我的田埂,我的拱顶猪栏秘密基地,我的所有快乐日子,都忘了说再见。

  五年级,我10岁。

  依旧小个子,县城边上还有玉米地,我的 惯依旧在。所以偷偷摘下来的玉米棒子被我悄悄放进手扶拖拉机的水箱里,等它跑一趟货的功夫回来就有热腾腾的玉米吃了。我看着房子一天天建起来,每天的消遣就是拌水泥、和石灰、数砖头,生活就这样开始了它的变化,它从不会先问你,能适应吗?

  好在新房子的后头紧挨着一座石头山,山上有那种岑小花带我摘过的野果,我学会了吹口哨,用嘴、用叶子、用竹子,后来就吹起了口琴。只有在山上,我能找到许久不见的开心。五年级快念完了的时候,我回到了旧家里,伙伴都搬走了,田埂已经被征收做了消防局,学校没了生源也快不在了,人们都拼了命的往城里去,曾经的村子今非昔比。我掏了一窝蛇带回去,带它们上学,被老师发现交给父母暴打一顿,最后蛇被父亲扔进河里,我才知道原来蛇是会游泳的,这一次,说了再见。

  小学毕业,我快11岁了。那一年真好,我考了195分,全校第一名。一直到现在我都纳闷就自己这破脑子那时候是沾了哪路大神的光?但事实就是事实,我风光了。

  大伙簇拥着到家里道贺,父母亲很是得意,最后决定奖励我,于是用好不容易得来的假期将我送去某中学补习英语,后来就是我隔三差五的回来给他们耍两句,寻求自我满足。因为感觉小考成绩蹊跷,心虚的我力争做得更好,处处以第一名、模范、榜样来要求自己,我错了。

  初一,我依旧是全校第一,可惜好景不长。我生了一场大病,在那场大病里我认识了我的父亲。母亲抽泣着给父亲打小灵通,告诉他我快不行了。他从饭局上下来,到医院,用他暖呼呼的肚皮暖我冰凉的双脚,呢喃着说:“起来吃饭了,起来爸爸给买新衣服”。那时候,我觉得没有人比爸爸更爱我了,再也没有了。

  用父母的话说,为了我更好的发展,他们把我送到了几百里外的大舅家。大舅是那个市里某重点初中的校长,听起来不错。我也沉浸在飞出父母管制的美好畅想中,无法自拔。那年,是2000年。我对人生处处是牢笼的理解也从那时开始了。

  舅舅家是很好的,有座机电话。或许是我们家至今仍未致富,以至于我很稀罕的看着周围人们的家里添置的新奇家什。那时住的是舅舅的自建房,一楼是宽敞的车库和饭厅,二楼是舅舅舅母的卧室和会客厅,三楼是两间房和一个球牌室,摆着一张乒乓球桌,很是有范,顶楼是舅母的花草园。整个一个区别于我等贫困家庭的奢华住宅,至少那时的我坚定的这么认为。舅舅有一独子,是个学霸,最后也果然在中国人民大学成功霸下一席之地。

  那两年时间,我学会了节俭,因为舅母买回骨头熬汤第一次总会很香浓,然后把肉剔出来让我和学霸表哥吃掉,接着继续熬下一餐,直到完全没了骨头味才倒掉。我学会了做芙蓉蛋,因为舅母每一次做这个菜的时候都最麻利,还灌输我这是一道最省钱最便捷最易掌握的菜,然而我从没吃出蛋味,因为蛋和水的比例永远是1:10都不止的。

  我屈服在舅舅的严厉外表之下度过了两年,印象里我只进过二楼4次,一次舅母叫我帮捶捏说她颈椎病犯了,一次偷偷进去看表哥上网用电脑觉得羡慕,一次表哥让我一起看世界杯,我煞有其事的呼喊,也就那样喜欢上劳尔和卡洛斯,一次是装模作样请教舅舅几何题,不过是为了看几眼电视。是的,那两年我没有动画片作陪,甚至不知道怎么用电视遥控器。

  2003年,因为户口问题我没办法在舅舅那中考,回到了县里的初中参加考试。很不幸也很幸运,我考砸了。不幸是父母亲的,因为我让他们丢脸了,幸运是我竟然觉得那才是我要的成绩,不思进取的家伙。直到现在我才明白那种感觉,其实我不想做精锐,只要还我平静生活我就还是那个四处不招好的野孩子,我天真快乐,没有烦恼和压力,不需要压迫自己学毛笔,哪怕我钢笔字已经写得很好。我不想被关注,不被关注才能活得更自在,不是么?现在明白似乎还不晚。

  考砸了,但我遇到了爱情。

  我暂且称之为爱情。他是城里的孩子,父亲是税务局某官员,条件优越,也吸引不少女生的关注。甚至那一时期向他表白的女生人数是我到了这个年纪青睐于我的男人总数的倍数可能都不止。他给我写信,字迹清秀、整齐,说他喜欢我。他为我而跟兄弟大打出手,电影里的桥段。他干净,大眼睛,睫毛长得吓人,有两个深深酒窝。我叫他冉冉。

标签: 发现生活新味爱情故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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