再见青春,再见《北京爱情故事》。(转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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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再见青春,再见《北京爱情故事》。

  《北京爱情故事》看完了,感触很多啊。

  《北爱》是一部不错的电视剧,对我这种对电视剧一贯有些抵触的人来说,我不得不说这部电视剧拍的真不错。演员方面除了《士兵突击》里面里的那些,阵容很强大。看着觉得不陌生。台词幽默。我一开始是抱着试看的目的去观看的,到最后真的喜欢上这部电视剧。我所认为的《北爱》其实在讲的是亲情、爱情、兄弟情这三者与面包的的关系。这是我们不得不面对的问题,当这一切面对面包的时候该怎么去处理,给了一个不错的方法。其实我认为说到底还是自己的怎么去看,自己去做,不要去怪这个世界,每一次后悔的决定其实都是自己作的,不要去埋怨任何人。

  石小猛:一个悲剧的人物,不自信也不信任他人。从他的记事本中记下的那一笔笔账单,我不觉得他这么做有什么不对,正是因为他的不自信才会是使自己最终走上弯路。心胸狭隘,在他心中最放不下的是当年高考那一次的七分,但是他不知道,就算他真的考上了,又能怎么样呢?他还会遇到像吴狄和程峰这样的好兄弟吗?他还会一直记账吗?小猛把这一切归结成是命,这本来是一种宽心的理由,我觉得这对小猛来说是一种折磨,我不否认小猛是一个非常有才的人。我相信将来靠他自己的努力会成功的,但是他等不及了,没耐性。一个只知道金钱和权利的人,以为自己可以拥有世界上金钱和权利,曾经放弃的就会重新拥有,他错了,他不是放弃了沈冰也不是沈冰放弃了他,而是他自己放弃了自己。他放弃了这个世界无论他贫穷还是怎么样都会爱他的人,愿意跟他一起去供房,愿意和他租住在一个出租屋内,我想如果没有那个三十八平米的房子,沈冰依然不会嫌弃他。小猛对林夏做的,对疯子的爸爸做的,对胡氏做的。这一切都是他自己作的,源自他内心存在已久的黑暗。小猛去法院自首时留下了沈冰的照片,扔掉了钱包,表示他良心未泯,心中还是存在着那一片光明的地方的。扔掉了钱包说明他放下了曾经一直想要去拥有的东西,我相信现在的小猛应该知道在这个世界真正的值得去拥有的是什么了。佩服小猛的努力,替小猛复仇胡氏感到爽快,也为小猛的堕落感到惋惜。

  程峰:一个纨绔子弟,从一开始我就觉得这人很讨厌,我并不讨厌陈思成,而是讨厌他塑造的这个角色,我怎么觉得陈思成这么喜欢演这类的角色,从开始的《士兵突击》到现在的《北爱》他总是演着种角色,莫非跟他的经历有关系?哈,跑题了。无论疯子怎么疯,他还是知道什么东西能碰什么东西不能碰,到后来他发现他真的爱上了沈冰,那种克制,我相信他做过,如果爱情真的能克制了得话,我认为疯子绝对不是真的爱沈冰。正是因为克制不了这才说明了他是真的爱上了沈冰。从后来到云南疯子替沈冰挨的那一刀,我真的相信疯子这次是真的爱了。从疯子锲而不舍的坚持中我也看出疯子是真的爱上了沈冰。还有疯子形容沈冰时的词和眼神中都可以看得出来。如果不是小猛的放弃,疯子是完全不会有机会的,做再多也没有用,因为沈冰根本就不在乎这些。所以我说疯子要感谢小猛。我觉得疯子跟沈冰真的是天生一对,两个性格生活环境和经历完全不同的人能走到一起,而且还这么好的,真好。也希望现实中的陈思成和佟丽娅也能好好的。祝福吧。到后来疯子真的变了,因为沈冰,到后来在狱中疯子叫得那一声爸,低下身子为他爸系鞋带的时候,正如疯子所说:“我现在对爱情的定义是 在你生命中的某一个瞬间某一个地点,你遇到某一个人,在电光火石的一瞬间,你的人生就此改变了。”改变他的是沈冰。他很幸运,遇到了。真是此生得一丸子,此生足矣。在某一天我也会遇见这么一个人,我等着你。。。。。。

  吴狄:我不知道李晨和姓吴的有什么关系,从《士兵》里面的吴哲到《北爱》的吴狄,哈哈,有意思啊!吴狄这个角色在整部戏中我觉得更像是一个润滑剂的作用,少了不可以,多了无碍。吴狄心中始终有他自己的想法,而且他一直坚定不移的坚持着下去,无论是对杨紫曦还是他自己心中对世界的看法,他都会一如既往坚定的走下去。吴狄最大的优点和缺点就他太过犹豫,他这样做的结果就会是伤害两个爱他的人。正是由于他的犹豫,才让伍媚这么一个闪耀的钻石黯淡。我能体会到吴狄的心情,那种纠结在前女友和现任女友之间的感情很难受,但是我能不能理解为这是放不下。或者说已经是习惯了。二十一天可以养成一个习惯,但是改掉一个习惯缺要需要一辈子的时间。也许吴狄是真的放弃了小曦,就在他把求婚戒指扔掉的那一刻,他真的放弃了,但是吴狄心中的善良引导他到后来对小曦的帮助。我觉得吴狄并非有意的去伤害伍媚,而是他心中那颗善良的心在指导着他。

  下面要写的是春夏秋冬,我觉得这个形容真是太贴切了,谁写的剧本太有才了,在这里赞一个!注意下顺序和人物关系,春后面是夏,她们俩关系很好,因为紧挨着。吴狄爱的人是从春跨到秋,春和秋之间有联系,就如曾经的妩媚和小曦,都是因为物质上的东西和恋人分手。夏和冬两个极端,而最终都爱上了一个人,对疯子的个性而言,他更喜欢沈冰而非林夏。并非夏和冬不能做好朋友,因为这个冬是外表寒冷,内心火热的人。一个轮回啊,这个剧本太巧妙了。

  春 杨紫曦:一个实实在在的拜金女,也许是因为她从小的经历,到后来她与安迪分开后的困难让人看着难受,这里我就想到了一句话“可怜之人必有可恨之处。”到后来小曦的迷途知返,我真的替她开心,当她退掉安迪的房子同时放弃那么多她挚爱鞋子的时候,那一刻我知道她已经获得了重生,她已经变了,她绝对不会再是以前的那个拜金女了。她今后会按照自己的努力走一条属于自己的路。

  夏 林夏:一个永远似夏天的女孩,永远那么快乐,那么开朗,给人以炙热但是不会灼伤的感觉。我承认林夏绝对是个好女孩,从他对疯子那些信息掌握程度上看,她真的真的很爱疯子,再到她会定期的去看疯子的妈妈送上一束花。从这些就可以看出她的用心和她对疯子的爱。很喜欢林夏那句话:“我爱你,跟你没关系”,听着让人心疼,这么一个好的女孩,能遇到即便不可以牵手一生,做个朋友也是非常不错的。不过太多的什么星座合适,性格血型合适这些都不重要,重要的是你们俩人是否相爱。当林夏站在海边看日出时,她已经明白了爱你一个不爱你的人,最终还是会失去。

  秋 伍媚:正如这个季节和名字一般妩媚的女人,真正的美貌与智慧并存的女人。美丽但是行事干练,看到她有种看到女皇的感觉。发型是相当的个性,每次看到都有种想笑得感觉,但是后来发现这个发型和她的脸型和性格很搭。从刚开始遇见吴狄时她的仗义帮忙,就知道这个女人不一般,从她走时坐的那辆兰博基尼时,就知道这个绝对是家底深厚的人。在她爱上吴狄的那天起,她就注定要受伤,这一切太巧合了。她太轻易的爱上了一个人,一个完全她不了解的人,只是凭着一种感觉。我想这就是爱情的力量吧。小伍的那句:“生活以快乐为基准,爱情以互惠为原则”我还是比较赞同的,但是她不知道吴狄是怎样的人。所以小伍到最后注定要受伤害的,因为吴狄的性格。其实我真的希望他们俩在最后能在一起。

  冬 沈冰:外表和内心如冬天一样寒冷的女人。这种寒冷仅针对她所讨厌的人,对于她爱的人她犹如夏天般的热情。例如林夏,她在北京最好的朋友,例如曾经的小猛,爱他爱到骨子里女孩。沈冰对小猛说:“只要不说你不爱我了,不要我了,这世界上就没有任何力量让我们分离。”真是一个可爱执着的傻丫头。丫头在乎的不是物质,而是那颗爱她的心。对于爱她的人她会付出一切,到后来疯子被一群人群殴,奋不顾身的冲向疯子替他挡那些挥舞的钢棍的时候。在那一刻,丫头已经爱上了疯子。丫头估计男人眼中的那个梦中情人,上的厅堂下得厨房,你不会怀疑她对你的爱,而且她会帮你成功。绝对的贤内助,家里可以打扫的一尘不染,给你最大最好的支持,你完全不用担心你的后勤,她会为你打理好一切,让你可以在外面往前冲。

  吴魏:就和现在的小猛一样,但是吴魏是凭借着自己的努力,那一本写了十几年的记事本从中看到她对小伍深深的爱,吴魏正如狼一样,工作上的激情和对爱人的那份怜爱。

  程总:一个深爱自己孩子的父亲,但是他想的太简单了,有些东西真的不是给予金钱就可以的。

  胡氏:垃圾中VIP,一个不折不扣的吸血鬼,正如现在某些公司的老总。为了金钱什么都可以出卖,当他真的体会到了那种感觉时他竟然也会痛苦,活该,一切都是自作自受。我想他也许和曾经的小猛一样那样的单纯,是这个社会造就了他一身的铜臭味。

  安迪:垃圾中的战斗机,也不知道杨紫曦是怎么看上他的,鄙视安迪!

  老地方:老地方承载了太多的东西,回忆情感。老地方终被拆毁,要找新地方,新地方也会成为老地方。

  再见 青春

  再见美丽的疼痛

  再见 青春

  永远的故乡

  再见 青春

  再见 灿烂的忧伤

  再见 青春

  永恒的迷惘

  长大就是一种违背自然发展规律的,把自己撕扯的血肉模糊,支离破碎,还要坚持拼起来站在这个土地上。再见青春,都不小了,该为今后好好考虑了。我愿你们各位都安康。

  再见 青春 再见 北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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